贸易出书[2017] 1052号

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常山发〔2012〕318号),《2018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010-3000

如果对企业信息或特定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书面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机械办公室)反映。各机械事务所要认真总结相关反映情况,并在10月27日前向商务部(外经贸部)报告。

联系方式:yuko

电话010-65198790

传真010-65198794

电子邮件:liuke_wm@mo

商务部对外贸易部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1:符合2018年汽车出口许可证申请条件的企业名单。

附件2:符合2018年摩托车出口许可证申请条件的企业名单。

附件3:符合2018年非道路用摩托车双轮及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申请条件的企业名单。

注:原文请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查看。

1.《【全地形两轮摩托车】关于发布2018年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双轮摩托车、符合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的企业名单的通知。》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全地形两轮摩托车】关于发布2018年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双轮摩托车、符合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的企业名单的通知。》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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