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检察机关

第一,围绕中心,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上进行规划和推进。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投身平安宿迁建设。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准和逮捕11097人的决定比过去5年减少了15.33%。提起公诉的28791人比过去5年上升了26.45%。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决定不起诉461人,比过去5年上升了135%。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依法对陈剑耀、刘明发动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事件提起公诉,利用“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22人。增加了对网络传销、通信设备等新型犯罪的打击,处理了76起此类案件161人。积极参与网络治理,批准对29个省市分布、非法获取信息3400万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事件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了毒牛肉、士兵猪、沥青鸭、假药销售等93件199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黑诊所”专项整治行动,敦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立案非法行医案件34起。

——全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努力维持良好的市长/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起诉了“洋河”、“双九”等91起侵犯注册商标案件170人。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民间贷款安全,加强对涉中型经济犯罪的打击,提起公诉,超过439起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517人,妥善处理了30多亿起“宝马向”系列非法集资案。立足我市非公共经济市场主体超过90%的现实,开展了“保暖企业”专项活动,推出了《关于服务和保障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工商联召开了非企业代表座谈会,作出了平等保护的庄严承诺。宿豫区检察院批准在电商产业园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逮捕破坏京东客户管理运营系统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建设“非公开经济健康中心”,通过“希望、气味、提问、割”准确把握企业犯罪风险的来源点。自2016年9月底运营以来,已有360人接受了预防教育,9名企业员工自愿支付了8万多元回扣,中断了合同谈判,避免了经济损失近300万元。宿城区检察院指控台资企业工作人员以诈骗罪逮捕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提高了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工作水平。开展“生态立市检察护卫”特别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环境污染、水产品非法捕捞等533件902人。加强对洪泽湖、骆马湖等水资源的保护,积极参与非法采砂专项管理,并与省洪泽湖渔政监督区一起进行“御水”执法检查。宿城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开审判了案件发生地非法采沙、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取得了积极效果。加强环境执法联系工作,设立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检察官办公室,动态监督环境案件处理情况。泗阳县检察院敦促国土部关闭11个违法用地砖厂、开垦耕地28亩。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处理案件的同时,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处理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29件31人,帮助713名劳动者和农民工追回工资1100多万韩元。严厉打击侵犯医疗秩序、损害医生权益事件、暴力受伤医生、“议变”妨碍公务等17人。其中,寿阳县检察院处理了张某等挑衅、挑衅、暴行、医务人员施暴事件,被选为最高检,是十大典型案例。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设立专门机构,实行“看守所监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案件894起。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了“135未来计划”、“防止校园骚扰”等7次活动。贯彻《邮包新起诉感想》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以不起诉不起诉决定42人。提出保障农村留守人员权益的实施意见,结合检察职能,对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实行特殊保护。认真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向265名刑事受害者提供了83.3万韩元的救助金,帮助他们恢复社会关系。为了提高司法便利的效果,两级院共建设了检察、卫民服务中心,设立了乡镇经济开发区、检察院7个。

照片显示,宿迁检察官正在审问原来是处级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第二,坚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提高贪污贿赂案件的调查力度。坚持“老虎”、“巴黎”一起战斗,共立案5年,调查贪污贿赂犯罪355人。另一方面,以调查核心岗位、核心人员贪污贿赂犯罪为重点,调查了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党委书记葛志健、市杨县政协原主席夏养等县处级领导干部19人、乡科级领导干部104人,比过去5年分别上升了22.4%和171%。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9人。严肃查处司法执法领域的腐败案件,立案调查贪污贿赂犯罪15人。坚决打击贿赂犯罪,立案侦查42人。另一方面,调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了强烈的职务犯罪,在土地补偿金管理地、残疾康复资金、水利首都、乡镇财政资金、土地增减挂钩、农村边防站、扶贫开发等领域开展了12次特别行动,立案调查贪污贿赂123起167人。泗阳县检察院调查了村干部王某某等贪污扶贫羊一案,引起了。

社会广泛关注。

——加大渎职侵权案件查办力度。瞄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着力加大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力度,五年共立案查办169人,较上一个五年上升3.7%,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7人。深入查办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执法司法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渎职犯罪,立案查处78人。其中,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19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犯罪20人。突出系统查、查系统,深入开展查办“高效渔业补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补贴”“中央财政关闭中小企业补助”等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处19人。严肃查办中央领导批示的创投基金被骗背后渎职犯罪,立案查处2人。市检察院、泗洪县检察院联合快速介入 “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在全国率先对4个乡镇卫生院院长立案侦查,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焦点。

——加大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工作力度。开展“无职务犯罪单位争创”活动,与供电、海关、质监等10家单位建立预防协作机制,与市邮政分公司建立379条“预防邮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乡镇行”和“机关行”活动,走进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和115家行政机关,3万余人接受警示教育。完善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机制,同步预防项王故里景区、古黄河公园、三台山提质扩面等重大工程项目9个,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整版报道。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失信惩戒作用,向3.5万家单位提供查询9.7万人次,47人被禁止市场准入或参与项目建设。发挥阵地教育作用,建成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239场次。坚持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惩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精准剖析职务犯罪发案特点、规律和原因,发出预防建议156份。其中,乡镇“一把手”职务犯罪调查报告,被最高检评为 “全国百优年度报告”。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制统一

——建立健全案件质量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审查过滤功能。积极探索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2013年,联合公安机关出台《关于规范刑事案件侦查适时介入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介入的范围、程序、方式,先后介入黄金抢劫案、特大网络诈骗案等案件373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2015年以来对重大毒品犯罪、非法集资等案件提出检察意见52件次。严格证据审查、判断和运用,探索同步录音录像全部随案移送制度,现场复核证据236次,排除非法证据19份。充分发挥律师在查清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权利方面的作用,建立律师阅卷、会见、接待网上预约制度,听取辩护人意见3307次,努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着力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强化对侦查活动监督,书面纠正搜查取证、涉案物品处理、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等不规范行为315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9人、监督撤案42人,纠正遗漏罪行和同案犯139人,纠正漏捕18人。其中,宿豫区检察院追捕的2名涉嫌组织卖淫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加强对基层派出所侦查监督,在泗洪县开展试点,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开展监督活动11次。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刑事抗诉质效年”活动,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起抗诉30件,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3件。切实维护程序正义,建议基层法院纠正不规范审判行为106次。

——深化刑事执行检察职能转变,不断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更加注重通过办案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立案查处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办理案件5301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监督收监执行134人,纠正违规问题69件。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专项监督行动,核查未执行罪犯54人。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核查生效财产刑判决9599人2亿余元。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逮捕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60人次。认真做好特赦监督工作,对123名罪犯特赦进行全程监督。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107人次,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检察16人。

——着力提升民事行政监督质效,公正维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突出加大民事审判监督力度,对涉及民间债务纠纷、劳动报酬、商品房买卖等领域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3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24件,针对基层法院诉讼行为不规范发出检察建议109件。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与法院会签《关于共建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向基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20件,推动缓解执行难问题。加大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或不履职行为监督力度,督促履职179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将纠正错误裁判与打击虚假诉讼相结合,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58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2人,建议启动再审7件次。

图为宿迁市检察院入额检察官宣誓仪式。

四、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创新创优,不断提升宿迁检察公信力、影响力

——有序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落地。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严格按照35%比例要求,遴选产生我市首批入额检察官184名。严格落实检察官职权清单,制定科学的轮案办法,积极放权、依法授权,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2016年11月1日,全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如期启动。全面实施人员分类管理,按照司法行政人员市院不超过21%、基层院不超过14%比例要求,确定各类人员身份属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就其位。

——高质高效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扎实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的检务公开改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决议》,推动检务公开制度化。2014年10月以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257条、终结性法律文书8020份、重大案件信息363条。市检察院、沭阳县检察院门户网站获评“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2016年4月,在全省率先运行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推送平台,向律师、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等推送案件信息1704条,实现一次申请全程主动推送。开展人民监督员新增情形监督,人民监督员对“其他涉案人员未立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情形监督评议54件。2015年,探索试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邀请律师参与息访息诉18件,检察机关维稳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涉检赴京上访连续十年零登记。

——积极推进落实检察建议人大监督机制。2012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通过人大责令整改、一个月内回复整改情况等方式提升检察建议落实质效。该《决议》施行以来,共发出检察建议500余份,回复率90%以上,促成全市开展专项整改活动70余次,推动建章立制120余项。根据检察建议,民政部门完善了低保审核、公示、发放等制度,教育部门开展了非法幼儿园专项整治,卫生部门完善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2016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地级市层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并在泗洪县、宿城区启动试点工作,该机制获评江苏省“第二批法治实践优秀案例提名奖”。积极推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成员单位增至45家,监督录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057件,联合法制办对24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开展网络在线巡查65次,先后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1件,有效防范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等降格处理行为。

——突出重点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顺应“互联网+”新形势,着力推动检察工作与科技化、信息化的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分级保护工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升司法办案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沭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加大侦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组建智能侦查指挥室,形成具有海量数据的情报分析研判系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 “科技强检示范项目”。聚焦控申互联网集群,对5862件信访事项建立电子档案。2015年,在全国率先完成远程视频系统四级互联,不断拓宽系统应用范围,开展远程接访、视频会议等活动74次,配合最高检完成全国首例远程视频接访。

五、始终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规范司法水平

——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每年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市检察院获评“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在全市政法系统“两学一做”知识竞赛中获第二名。积极实施文化育检工程,成立宿迁检察文联,获全国人民检察史知识竞赛组织奖。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制定改进作风实施办法,开展经商办企业专项清退活动。建立《检察干警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4个单位被评为市以上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每年选定1~2个基层院开展巡察活动。始终坚持对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13名干警受到记过、开除等纪律处分。

——注重提升队伍整体素能。针对35岁以下干警占比达46%的实际,制定《2012~2015年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坚持常态化培训练兵,探索开展业务实训教育培训模式,开展“每月一课”大讲堂、公诉对抗赛、书记员技能竞赛等比武练兵258次,在省级以上业务竞赛中9次获团体奖,30人获评全省业务标兵、业务能手,1人获评全国民行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增至32名。着力精选、培养、储备一批“本土”精英检察人才,7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聘为业务教研员、兼职教师,1门课程获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提名奖。

——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与案管联动监督机制,对司法办案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相关经验被最高检转发。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部署开展“规范司法深化年”活动,明确9类21项问题整治任务,评查案件10186件,整改不规范问题200余个。出台《宿迁检察人员职业禁语》,规范讯问、出庭等用语,努力培养干警文明理性职业素养。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办案不规范行为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构建不规范司法行为发现、纠正、问责机制。完善检察委员会议事决策机制,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每年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全市两级院共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建议、职务犯罪侦防、“两法衔接”等专项工作31次。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检务公开、社区矫正等视察意见,改进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定期举行检察开放月、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视察、参观检察工作40余次。积极配合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代表委员听庭评议400余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关于强化办案规范化、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意见建议7件。

过去的五年,是检察职能作用全面发挥、检察改革创新有序推进、检察基层基础逐步夯实的五年。过去五年的经验,需要我们深入总结提炼,作为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推进宿迁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石。回顾五年的发展历程,最深刻的体会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我们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融入经济社会、民生民利、生态保护、文明创建等发展大局,每年确定服务大局重点和措施,切实担当起法治保障政治责任,赢得了人民群众认可和市委肯定。回顾五年的发展历程,最重要的任务是始终坚持检察主业导向,彰显检察机关宪法法律地位。我们把检察业务工作作为立检之基、发展之要,坚持司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相统一、坚持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相统一、坚持惩治腐败与源头预防相统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回顾五年的发展历程,最鲜明的理念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引领,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我们将创特色、建品牌、塑形象的要求融入各项工作。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下辖五家基层院均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两级院先后荣获“全国反假货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称号14项。回顾五年的发展历程,最宝贵的经验是始终坚持聚焦基层基础,厚植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潜力。我们坚持把重心放在基层,发展不均衡问题得以有效扭转。去年,两个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其中沭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立足体量小、人员少、案件多、队伍年轻实际情况,我们重抓青年干警培养,先后有85个集体123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有效提振了干警精气神。回顾五年的发展历程,最执着的追求是始终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权威。我们坚决摒弃“以监督者自居”的错误认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情况,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依托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网络问政平台等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五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全市检察干警团结奋斗和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全市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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