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驾驶的沃尔沃S80L被摧毁,车辆损失6100多韩元
“他用铲车铲了我的车,两个女人的手砸了车。我和姐姐当时在车里。”
相互泡了20年,丈夫死于癌症后,由于丈夫前妻子女和遗产纠纷,黑龙江的孙某没有想到对方会砸车甚至危及她和姐姐的生命安全,孙某认为对方涉嫌故意伤人,但报案后警方没有受理此事。“他们三个要负刑事责任。我要求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夫妻白手起家创业
妻子同意丈夫前妻的子女来公司打工
"丈夫和他的前妻在20世纪90年代离婚了,他们的孩子都很大。"孙女士介绍说,她和丈夫都是黑龙江人,来到青岛创业。
“2001年和丈夫结婚了,我们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然后结婚了。他那时已经在黑龙江离婚了。我们俩相差12岁。他结婚很早。我结婚晚了。他和前妻的孩子比我小10岁左右。”
孙女士说自己也离婚了,有一个前夫和一个女儿。2006年夫妻在青岛成立了公司。“当时他前妻和子女没有来青岛,我俩一起吵架,可以说是白手起家创办了公司。他和前妻的子女无业,当时都已经回家了,他和我商量,让子女来为我们打工,当时我同意了。他儿子给我们打工,他女儿给我们当出纳员。”
公司院内汽车被砸了
姐妹的脸被汽车玻璃碴划伤,流血了。
孙女士承认,丈夫患癌症后,因遗产遗嘱与丈夫前妻的子女关系紧张。
“去年他得了脑癌,两天做了两次开颅手术,在此之前,他和他的子女没有任何冲突。2020年3月底出院后没几天,他儿子就住在儿子家。当时说想孝敬爸爸,后面不让他再去看我,还黑了我的电话,不让他见我。(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去年10月,丈夫去世了。”
孙某说,车玻璃被撞了,划伤了手和脸。
孙女士回忆起2020年4月21日驾驶被砸毁的经历,感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那天中午起床了。我和姐姐一起和青岛市黄岛区的公司一起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当时在公司院子里准备开车的时候,看到一个男人拿着一米长的钢管打我。我和姐姐飞快地跑到车里,把门锁上了。这个男人又叫了两个女人的手来砸车,我和姐姐的手和脸被车玻璃碴划伤了,都是血。”
孙女士对华商报记者说:“我的车是这个男人用铲车铲的,离地面10厘米以上。他用叉子铲到车底,开不了我的车。我姐姐心脏不好,一直躺在车里。”说。
孙女士表示,主要是手、脸、车玻璃被砸碎后被撞划伤的。“报警后,我在青岛市黄岛区恩州派出所做了笔录,民警问我即使受轻伤也能鉴定吗,所以没有进行鉴定,但警察说最终同意不进行这项鉴定。”
孙女士后来才知道。“开叉车的男人是我丈夫前妻儿媳的弟弟。以前不来往,不知道他的名字,两个女人,一个是丈夫前妻的女儿,一个是丈夫前妻的儿媳。他们都来自黑龙江,他们也承认了这件事。”
孙女士驾驶的沃尔沃S80L被摧毁,车辆损失为6100多韩元。“这辆车买了10年后跑了10万公里,当初买的时候花了4 ~ 50万,买车后,车的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是我一个人。”
保险公司起诉被砸毁的人
判决3被告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我是保险人代位求偿。保险公司上个月起诉了他们三人,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根据孙女士提供的青岛市黄岛区法院(2021)楼0211民初9268号民事判决书,平安、财报、青岛分公司和3名被告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正在利用2021年4月14日立案后的简易程序进行公开审理。平安财报青岛分公司判决3被告赔偿原告6100韩元的损失赔偿金,3被告向原告支付损失赔偿金,支付利息。
法院认定,2020年4月21日上午11时左右,孙某驾驶香槟沃尔沃S80L前往青岛市黄岛区公司,导致一名被告用铲车铲车,不让他离开车。另外两名被告到公司后,用不锈钢管毁坏了这辆车的挡风玻璃、后挡风玻璃、前前灯、两个后视镜、前引擎盖、前保险杠、行李箱盖、左侧门、左C柱等。孙女士的丈夫自认为小事与孙女士发生了矛盾,并指示两名被告故意损坏与案件相关的车辆。
法院根据原告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向汽车销售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后,依法判定被保险人孙某与三名被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使请求权。在这种情况下,一名被告人用铲车铲掉了相关车辆,另外两名被告人用钢管砸碎了汽车挡风玻璃和前灯等两个,要承担非法赔偿责任。
违反公平原则
被告抗辩说车主有处分权
纳三被告抗辩称,系涉案车辆登记车主(孙女士丈夫)指使两被告故意损坏涉案车辆,因车主对涉案车辆享有处分权,故三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但法院认为,涉案车辆系被保险人孙女士夫妻共同财产,三被告的砸车行为已侵害了孙女士的民事权益,孙女士依据保险合同得到理赔涉案车辆得以修复,丈夫作为车辆所有人已实际获益。如放任三被告的砸车行为,则会导致车辆所有人故意损坏其车辆后,自身没有任何损失,而将损失转嫁给保险人,有违公平原则,故对三被告人的上述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2021年8月9日,法院最终判决3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向原告支付保险追偿款59822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为何警方不立案
“法院追究三人责任 怎么没说我老公责任”
9月27日,孙女士向保险公司律师求证后表示:“他们既没上诉也没赔付,保险公司律师说将申请强制执行。”
但相比较之下,孙女士更关心的是青岛警方的不予立案。孙女士说:“我丈夫是脑癌,思维有些紊乱,不知道怎么就给派出所说这车是他让砸的,派出所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他让砸的,以此为理由不予立案。”
孙女士很是不解,“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那为什么法院会追究他们三个人的责任,怎么没说我老公的责任?”
孙女士表示,对方三人的行为很危险,很容易伤到人,“这种行为就是想置人于死地,不让我们逃走啊!”
孙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我让派出所调我们公司监控,警方说他们问过了,那天的监控坏了,但我姐姐当时录了一部分砸车现场的视频,我可以提供视频。警方当时说不用跟我姐做笔录,后来我一再要求下,他们才给我姐做了笔录。”
谈及诉求,孙女士明确表示:“他们三个应该负刑事责任,我的诉求就是要让他们受到法律制裁。”
>>>复议复核维持原决定
砸车行为系丈夫指使 警方不立案决定正确
“他们三个人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孙女士向青岛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申请复议,但警方和检察院均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
2020年6月,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孙女士被故意损毁财物案,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2020年7月,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刑事复议决定书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维持原决定。
2020年8月,青岛市公安局刑事复核决定书认为,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维持复议决定。
2020年9月,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答复函显示,受理后依法调取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的相关案卷材料,核实有关证据。经审查,现有证据证实,涉案车辆系报案人孙女士和涉案人其丈夫夫妻共同财产,砸车行为系丈夫指使,所以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不立案决定正确,该案不符合监督立案的条件。
孙女士表示,2020年3月底丈夫出院,4月14日就办了公证,“我丈夫留下的遗嘱上只提到了房子和公司,没有提到车的事情,我们现在是要求撤销这个遗嘱。”
华商报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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