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黑龙江日报
2022年春节,春节临近,市县二级换届正在进行,“四风”问题很容易反弹。为了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纠正“四风”,最近黑龙江省纪监委向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了“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借节日机会以请客送礼等形式举行贿赂选举、妨碍交换或相互接待。
2.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或违规领取礼物存款、电子信封、商业预付卡等。
3.严禁使用公款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参加各种聚餐、宴会、酒会,严禁参加管理和服务大象宴会或非法出入个人会所、秘密吃饭聚会。
4.严禁非法支付津贴补贴优惠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
5.严禁非法举办各种年会、团拜会、联欢会、庆典等活动。
6.严禁使用公交车、包养私车或非法占用管理和服务大象车辆。
7.严禁以犯规的方式处理婚丧喜事或借机敛财。
8.严禁利用公款准备旅行或伪装公款旅游。
9.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黑龙江省纪律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受理举报方式
报警电话:0451-12388
微信申报: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举报”系统
申报网站:www。
资料来源:牵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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