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清华大学21岁的学生孙潇去年开始在ofo APP上申请退还99元押金,但至今未到。今年5月,他发现ofo APP的登录页面上更新了《用户服务协议》,小字体表示,凡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嘉义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在北京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孙潇认为该仲裁协议无效,普通人根本不会注意到具体条款,因此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小黄车的仲裁协议无效,因为ofo用户保证金为99元或199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最低费用为6100元。
法院认为,本案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对仲裁意图、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机构有明确的表述,根据查明的事实,孙潇自愿选择在自行车共享中注册为ofo用户,不存在《仲裁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应认定为有效。7月23日,法院裁定驳回孙潇的申请,申请费由孙潇负担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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