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因非法集资案被判13.5个月的黄之峰在网上人气很高。许多网民也非常关注黄之峰在非法集资案中被判13.5个月的事实。为此,边肖还在互联网上进行了搜索,以获取相关信息。如果有兴趣的网友想了解具体情况,边肖会把自己收集的一些信息分享给大家。
海外网2019年12月2日,被解散的“港独”组织“港中直”原秘书长黄之峰、原董事长林朗彦、原成员周挺卷入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这三人上周都在法庭上认罪,并被发回重审。12月2日下午,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处黄之峰13.5个月,周挺10个月,林朗彦7个月。
据此前报道,2019年6月21日,有三人涉嫌包围警察总部,被控三项罪名:“煽动他人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组织未经授权的集会”和“明知故犯地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控方指出,事发当天,黄之峰在警察总部外发挥主导作用,下达指令,带领群众喊口号。
11月22日晚,黄之峰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消息称,他和另外两人在审查检方证据并咨询律师后,决定承认所有指控。他声称三个人被判入狱并不奇怪。
早前《人民日报》评论说,该组织打着“凝聚人心”的幌子,想要控制香港的明天,这就是香港的“新一代”。“目的一致”鼓吹“自力更生”,但内外勾结,打着“自决”的幌子,对网友黑白颠倒,煽动年轻人,都在搞“台独”活动。“全体香港人”一度因为“自决方案”不符合《基本法》而断绝议会之路,政权一落千丈。而攀登“外国大师”则为这些被遗弃的孩子提供了“废物利用”的机会。从拜访外国政要,要求合影,到乞求美国国会通过涉港法案,再到去外国求饶,寻求外来势力援助,都是最常用的套路。(海外网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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