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主要领导就“市区禁止第三次直接杀狗”新规回应上游记者,称威信县高度重视养犬管理规定引发的民怨,正在召集多部门调研。在这件事上,“城市管理要规范,但一切都要依法规范。”
11月13日,威信县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威信县文明养犬和禁止遛狗的通知》,禁止在全县范围内遛狗。规定:县城内禁止遛狗。一旦发现,第一时间给予警告;第二次的,由县、市有关部门依据《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三次联系公安机关杀人。
威信县新的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后,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一些评论者认为,地方法规要求圈养狗是可以理解的,但全面禁止狗在县城散步是一种懒惰的行为。
威信县主要领导告诉上游记者,之前威信县发生过一起狗伤人事件,公安部门已经处理。我们应该尊重养狗人和爱狗人,但不应该伤害别人。我们这里也有被狗咬的孩子,这是一个需要各方规范管理的问题。他说无论做什么都要遵守法律法规,没有什么是可以简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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