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何强)5月9日,司法部向社会公布了《司法厅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征求各界意见。记者注意到,《条例》在原司法厅职能的基础上,对司法厅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进一步固化了司法厅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
司法机关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效载体,在整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目前,中国有40,465个司法机关。《条例》共分六章二十四条,规定了审判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管理制度。
根据《条例》,司法厅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单位,是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基层法治建设,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管理方面,司法厅是县(市、区、旗)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区、旗)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县(市、区、旗)司法局为主要管理体制。
承担调解复杂纠纷等9项职责
在去年9月召开的全国司法工作会议上,司法部部长傅说,目前,司法机关的职能已经从最初的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职能发展到现在的群众公认的职能。
条例明确规定司法机关依法履行九项职责。这些包括指导辖区内的人民调解、专业调解、行政调解,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依法组织开展基层法治治理,引导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受社区矫正机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此外,司法办公室受法律援助机构委托,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业务需求进行指导。
本次咨询,公众可登录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律信息网、中国法律服务网,关注司法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看咨询稿及其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6月10日前提出意见。
新京报记者何强编辑刘丹校对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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