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关系成立后,由于某些法律事实的出现,合同所确立的权利和义务消灭。基于某些法律事实的发生,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客观上已经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消灭,就是我们所说的合同终止
用户咨询:
目前,我们公司已经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我们是买方,合同中没有规定付款的时间和期限,也没有合同的有效期。现在,卖方已经通知我司,如果他们公司签订的合同三个月内未付款,将被视为无效,如果我司仍想在他们公司进货,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我想咨询的是:1。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有效期限,合同法中是否规定了最长的有效期限?2.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上海乔恩健律师事务所田律师回答:
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经济合同,一般合同解除是指经济合同的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后,被解除人可以解除合同。
田律师对的分析是: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
(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对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第九十六条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到达另一方时,合同终止。对方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终止;(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存放标的物;(五)免除债权人的债务;(6)债权债务归一人所有;(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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