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在武器标准化方面不得不采取向苏联求助的综合政策。在这种情况下,解放前流行的一种步兵伴随武器没有进入解放军装备序列。但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解放军的作战需要和全面苏式的审查,这种完全西式的武器重新进入了解放军的装备序列。至今其后续机型仍是PLA标准装备,随着PLA全面推进合成,将迎来全新的未来——60mm迫击炮。
出名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中国开始接触各种口径的迫击炮,但大多在70-82毫米之间,特别是1931年金陵兵工厂试生产长民20的82毫米迫击炮后,82毫米迫击炮成为当时中国军队的主要迫击炮。然而,中国在发展小口径迫击炮方面走了弯路。
1934年国民政府在标准化会议上没有考虑小口径迫击炮的问题,只安排汉阳兵工厂在同年仿制日本大正10年的50毫米榴弹发射器。1935年汉阳兵工厂复制成功,性能达到日本大正10岁的水平,但产量和设备都很少。原因不仅仅是军方不重视,还有这种榴弹发射器采用高低压发射原理,对射手水平要求高,需要一定的精力进行必要的训练。在当时的环境下,国军没有这样的动力。
全面抗战爆发后,面对日军装备的各种类型的榴弹发射器,国军几乎束手无策。如果说92式步兵炮可以称之为国家重机枪杀手,那么大正十年和89式50毫米榴弹发射器才是国家轻机枪杀手。针对这种不利局面,1938年国民政府严令第30军工厂重新研制更适合中国国情的榴弹发射器。1938年12月,一种新型榴弹发射器研制成功,命名为闵-27 50毫米榴弹发射器。1939年开始量产,当年产量达到10300辆,主要装备国军步兵排。
而这种修补中日步兵近战火力差距的措施,只是理论上的拉平。27式榴弹发射器的一些固有缺点,如最大射程只有220米,发射器上只刻有瞄准线,射击精度完全取决于射手的训练和经验等。,使其难以肩负起全面提升国军排级部队火力的重任。
事实上,国民政府曾有机会把日军从步兵排的武器中扔掉。在全面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派人到欧洲检查,接触到了当时最先进的法制——金发M1935 60 mm迫击炮,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全面抗战爆发后,军械署下令50厂仿制炮,结果是国产钢失败。直到1941年国民政府从美国进口6000块60毫米迫击炮钢,迫击炮的仿制才取得实质性进展。同年9月,首支样枪复制成功。1943年命名为“闽31 60毫米迫击炮”。虽然正式命名是在1943年,但第50军工厂在1942年开始生产这种枪。总的来说,Min-31 60 mm迫击炮是当时国内为数不多的达到世界级水平的火炮。遗憾的是,由于需要进口炮钢,Min-31 60 mm迫击炮的生产一直受到限制。虽然生产这种枪的工厂采用了碳钢自锻枪管和轧制钢板的本土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但弹簧钢丝仍然需要进口。所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49年,生产的Min-31 60毫米迫击炮约有32000门,而抗战时期只生产了16910门,对于大量的国军来说,真是九牛一毛。
珍珠港事件后,美国修改远东政策,开始根据《租借法案》向国军提供武器装备,包括当时美军主力的小口径迫击炮——M2 60毫米迫击炮。美国M2 60毫米迫击炮和Min-31 60毫米迫击炮起源相同,都起源于法国,都是1938年出的,但是枪管比Min-31长,射程更长,更重要的是产量6万多。美国陆军的一个步兵团拥有27门M2式60毫米迫击炮。当然国军达不到这个水平。远征军一个步兵团能有18门60毫米迫击炮,印象还挺深刻的。纵观整个中国战区,只有驻扎在印度的嫡系部队能达到美国步兵团的标准(只有迫击炮,其他重武器和标准的美国步兵团还有巨大差距)。当然,抗战前后,不仅有闽31和M2 60毫米迫击炮,还有相当数量的合法的金发60毫米迫击炮。尽管来源复杂,但弹药中通常使用三种60毫米迫击炮,闵31、美国M2和法国布朗德。
孜孜不倦地寻求改进
和国民党军队一样,人民军小口径迫击炮的发展也是从模仿日式榴弹发射器开始的。随着人民军事技术的发展,他们开始仿制/制造各种小口径迫击炮,逐渐成为我步兵分队重要的伴随火炮。解放战争时期,各种自制/缴获的60毫米迫击炮随同解放军步兵席卷全国,在海南岛不停饮马。在抗美援朝战争的战场上,这种枪是我们步兵在运动战阶段最重要的伴随火炮,有时甚至是唯一的伴随火炮。
但在1955年全军标准化期间,60毫米迫击炮并未纳入装备范围,大量库存60毫米迫击炮被销毁或转让给民兵。这主要是因为当时解放军的标准化是为了全面学习苏联。在苏联看来,小口径迫击炮没有前途。当然,这和二战中苏联缺少一种足够好的小口径迫击炮有直接关系,但更重要的是,小口径迫击炮不符合当时苏联的战术。苏军认为,60毫米迫击炮在攻击上不是合格的排级支援火器,最大射程只有800米,火力范围不足以覆盖排级单位的攻击深度,炮弹重量只有0.85公斤,对普通野战工事基本没有破坏能力。从当时苏联步兵的载重量和机械/摩托化程度来看,给步兵连配备82mm迫击炮完全可以接受。
但是适合苏军的装备体系不一定适合我军。对于我军南方军来说,步兵连/排缺乏适合丛林作战的弧形支援火器,而营级迫击炮连装备的53式82 mm迫击炮,由于作战质量和炮弹重量的双重限制,很难在丛林和山区跟上步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解放军首先研发了轻型82毫米迫击炮,最终成果是67门82毫米迫击炮,随后是新一代60毫米迫击炮。1960年,307厂研究院等单位开始研制60毫米迫击炮,科研人员参军体验火炮的艰辛。在参考了美国制造的两种60毫米迫击炮后,第一把样品枪于1962年2月成功试制。1964年3月被命名为“63式60毫米迫击炮”,量产后装备部队。63型60mm迫击炮继承了Min-31短管的特点,射程短,但全炮重量轻,更适合我国国情。
配枪后军队认为轻便便携,比同弹药基地下的82毫米迫击炮轻很多。但枪也暴露出射程短、射击稳定性差、精度不够等问题。70年代,167厂研制出第二代60 mm迫击炮。通过使用高强度钢制作枪管,增加枪管滑套长度,增加缓冲机工作行程,增加方向机和高低机自动调隙机构,新弹加气密环,最大射程增加121米,射击稳定性和精度明显提高。1978年,炮正式定型,命名为63-1 60毫米迫击炮。
客观来说,由于射程和弹丸威力有限,在我军北方军中通常没有地位,所以主要装备给南方步兵部队。我军在准备南疆自卫反击战时,重点在步兵连安装60毫米迫击炮。实战证明,这个措施非常及时。63/63-1 60 mm迫击炮虽然在南疆自卫反击战中表现出色,但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因为射程短,即使是改进的63-1 60 mm迫击炮,最大射程也只有1550米,勉强能满足步兵连的攻击深度。然而,与美国制造的M2型相比,它稍有困难,因为最大射程相差近300米,而美国制造的型装备有越南军队的大量装备。因此,1983年,军工开始研发新一代60毫米迫击炮。根据部队反馈的实战经验和教训,新型炮采用圆窗座板、螺纹炮管和新型缓冲机,军工部门为其研制了一种带有新型气密环的炮弹。通过以上措施,该炮稳定性优良,精度高,最大射程提高到2655米。1985年3月,炮研制成功;1986年参加北京国际防务展,成功获得出口订单。1987年,该炮被命名为“M83A 60毫米迫击炮”。同年参加南疆边防作战,获得参演部队好评。然后根据战场反馈,军工部门改进了技术。1989年,他正式命名为“PF89 60毫米迫击炮”,用于部队的大规模生产和装备。
性能方面,在保持与63式迫击炮同等战斗重量后,89式60毫米迫击炮最大射程提高了1100米,初速提高了60米/秒,射击精度提高了一倍以上。发射的89式60毫米稀土铸铁杀伤榴弹威力也高于63式60毫米迫击炮,可以说是63/63-1式60毫米迫击炮的理想替代品。
剑横着走
如果89式迫击炮是基于中国南方的丛林地区,那么93式迫击炮瞄准的是另一个作战区域——山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西南边境再次变得紧张。在这种情况下,解放军不得不采取对策,其中之一就是提高山地步兵的火力支援能力。
解放军步兵营的传统曲撑火器是82毫米迫击炮。以当时最先进的87式82毫米迫击炮为例,其战斗状态总重量仅为40.23公斤,但一个弹药基地的重量却高达600公斤。也就是说,在山地步兵营作战时,限制该营火力支援强度的瓶颈是弹药,而不是武器本身。
因此,1989年,兵器工业部成立了“W90-2远程60毫米迫击炮”,研制新型火炮的任务移交给华东理工大学。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上级对新枪的要求是射程和榴弹威力尽可能接近标准的82mm迫击炮。
为了满足这种略显苛刻的要求,新枪采用了长度为1350mm的加长枪管,为了减轻重量,枪管采用轻合金钢制造,枪管上装有套筒式缓冲箍,高低机的转轮由上下结构改为水平结构,座板上设有方形气孔,便于座板拉出,便于小药量时快速射击。通过以上措施,新型枪的技术性能达到了上级的要求。
1993年新炮命名为PP93 60毫米迫击炮,部队正式安装。这种枪最大的优点是轻便,射程远,威力大。枪可以分三部分行军,单个部分的重量不会超过装满子弹的自动步枪。发射手榴弹时,最大射程5500米!如果在空气稀薄的空高原上使用,射程可达6000米!而它发射的稀土球墨铸铁榴弹能形成相对均匀的碎片,有效杀伤半径达到82 mm杀伤榴弹的80.9%。更重要的是,达到这些目标的前提是,与89式60毫米迫击炮相比,93式的总战斗重量只增加了4.15公斤,但射程却增加了一倍多。与82mm迫击炮相比,单发炮弹的重量只有后者的一半,有效降低了部队的后勤保障压力。
93式60毫米迫击炮问世后,迅速装备了解放军山地步兵部队,担负起支援山地步兵营火力的重任。但需要注意的是,93式虽然性能不错,但它是为了满足特种部队的需要而开发装备的,不能代替普通步兵单位的82mm迫击炮,因为有效杀伤半径只是衡量火炮毁伤能力的指标之一。总体来说,82mm迫击炮相对于60mm迫击炮还是有明显优势的,而且随着我军机械化/机动化程度的提高,普通步兵单位已经不在乎82mm迫击炮的重量了。
未来前景
截至1993年,新中国的60毫米迫击炮已经发展了四代,是国内最具活力的迫击炮类型。就算去掉93式60 mm迫击炮,型号也不止三个。虽然型号很多,但在解放军的地位一直很尴尬。
1955年标准化期间,全军淘汰60毫米迫击炮。自那时以来,虽然已经开发了63/63-1 60毫米迫击炮,但装备范围仅限于南部陆军。在南疆自卫反击战中,步兵连的火力排中短暂并入了一门60毫米迫击炮,取代了一门69式40毫米火箭炮。在随后的编制调整中,取消了步兵连的火器排,反坦克火箭炮并入步兵班,60毫米迫击炮也提高了,成为步兵团所属的非固定组织武器。也就是说,步兵团下面的营/连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向团里申请60 mm迫击炮,但是不固定在营/连级别。
长期以来,解放军步兵连一直是纯步兵,除了步炮和机枪,只有40/80/120毫米反坦克火箭筒。重机枪、82毫米迫击炮、82毫米无后坐力炮、120毫米重型反坦克火箭炮(以下简称营用PF98火箭炮)都是在步兵营编制,然后根据作战时的需要分配到其管辖的三个步兵连。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也是无奈之举。步兵连毕竟只是一个一级战斗单位,指挥官很少。步兵连编制武器太多,会增加连队级指挥官的负担。但是这个装备体系也决定了步兵连的独立作战能力低,全连的火力攻击范围只有600米。虽然分配到营级枪械后,火力范围可以扩大到4660米甚至6500米,但如果没有上级单位的情报、指挥和前方观察单位的支持,这些分配的枪械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仍然是个问题。
随着聚乳酸合成和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60毫米迫击炮可能会迎来一个全新的未来。目前,我军正在进行合成营改革。这种情况下,解放军步兵营未来将承担更多的作战任务,自然要求其步兵连承担更重的作战任务。但是火力打击深度不足1000米的步兵连是不可能满足这个要求的。换句话说,如果解放军未来的步兵营要承担原团级单位的作战任务,那么连级也要相应承担原营级单位的作战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为步兵连大规模装备60毫米迫击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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