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来,习近平等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带头捐款。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响应号召,组织党员自愿捐款,用实际行动爱心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组织自愿捐赠应紧密遵循党中央部署要求和抗击疫情实际需要,充分体现尊重党员意愿的人文安排,为党员正确捐赠方式提供基本原则和主要路径。
坚持自愿自治,不搞摊派任务。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在组织党员捐款时,往往断章取义,故意淡化“志愿”二字,将志愿行为变成摊派任务,使捐款行为“变味”。在捐款过程中,不能简单的“一刀切”,通过职位高低来确定捐款数额,要充分考虑生活困难党员的实际情况;具体数额未经同意不得公布,也不得在党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片面追求捐款数额,只会导致部分党员负担过重。这很简单,因为有些党组织把捐款当成政治成果,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人的感情是微妙的,共产党员也不例外。在组织党员捐款的工作中,由于一些党组织制定了不切实际的标准,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党员会觉得这是他们心中的“必需品”。他们虽然捐钱,但总有一个很难的“结”,对整个团队的建设非常不利。因此,作为一个党组织,我们应该坚持自愿自治,而不是搞任务分配。当志愿成为意志,捐款成为党员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自觉行动时,捐款的热情就具备了,捐款工作的效果自然会更好。
坚持量力而行,展现人文关怀。他们都是共产党员,但是经济收入不一样,实际情况很不一样。其实,不管能力如何付出爱心,不管捐款多少伸出援手,捐款行为并不限于资金。如果最低捐款额是组织强加的,难免会有部分党员同志“肿肥充胖子”,陷入被道德绑架的陷阱。中共中央组织部这份人性化的通知中,也指出要“量力而行”。有鉴于此,一些基层党组织不再像以前那样伪装成“规定”和“最低限度”。是多捐还是少捐,完全由每个党员自己决定,甚至提供“捐钱”、“供应物资”、“发放政策”、“搭台”、“送服务”等多种捐赠方式
甩手掌柜不当,保证落地实施。在自愿捐赠过程中,党组织既是组织者,也是参与者。它既有“双重身份”,又有“双重责任”,绝不能忽视管理。一定要发扬“钉钉”精神,潜心“刺绣”,把握“自愿捐赠”的全过程和细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自愿捐款中出现的问题,按程序讨论宣传捐款的来源、用途和去向,直接解决“履职不力”、“自我充实”等问题,推动“自愿捐款”最终“落实”。
我是党员。我先来。抗疫党的旗帜在飘。目前,新冠肺炎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阶段,广大党员同志仍在不同战场上奋战。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种意识”,增强“四种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避免道德绑架,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积极教育和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到捐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认识到捐赠是支持新冠肺炎防治肺炎疫情的具体体现,是为党分忧的实际行动, 为国解困,为民解困,加强党性教育通过组织动员和思想引导,可以激励党员由心而行,使志愿捐款成为一种党性意识,积极伸出援手,主动尽绵薄之力,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正文/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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