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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哮天屎老田香的故事”发布的一组不雅的警服自拍在网上引发争议。
照片中,一个漂亮的小女孩上身穿着警服,下身穿着短裤。然而,这组照片也引起了一些网民的批评。
网友“灯光之王”评论道:“请不要把这些穿着警服的照片上传到网上!另外,你是不是刚从警服毕业,酒吧,浓妆?”
随后,该党所在的辽宁警察学院团委在其官方微博上发表声明称:“经调查,《哮天屎与老田香的故事》系我校2015级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毕业后在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担任辅警。在个人微博上发布不雅警服,造成不良影响,已被辞退……”
拍照上传引起热议,被开除也引起网友关注,部分网友“为小姑娘呐喊”。
仰望满天星河:有多大,为什么会被吹起来?
草食仙人:工作后不能拍照吗?法律法规有明文禁止吗?如果不是,就是合法的。
闪电侠奥尼尔:怎么了?人们穿裤子而不是内衣。
十一_Lr:个人感觉警察亲民挺好的。她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也没有透露任何不该透露的部分。她因此被解雇了。为什么?
小女孩被辞退有错吗?
应该怎么穿警服?
如果要分析这件事有没有错,我们先来看看一个小女孩穿警服拍照是否违法。
边肖看了2007年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发现有几条与此事有实际关联。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警察不得着装:
(一)执行专项调查、治安保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的;
(二)工作时间不因公外出的;
(3)女警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
(四)其他不适宜或者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七条警官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不同标准的警服不得混用。警服和休闲服不能混用。不得暴露非标准警服。并且不得系围巾、染指甲、染有色头发和佩戴首饰。
第九条公安民警着装应当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饱满,姿态优美。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保持警容整洁、端庄。
边肖给了你一瞥:
1.小女孩穿警服的时间应该是非工作时间,也就是不需要穿警服的时间。
2.警服和休闲服不宜混用,女生上身制服和下身短裤明显是“混用”。
3.照片上可以清楚的看到,小女孩手上的指甲被染成黑色,手上的手环是不允许戴的。
4.照片中,小女孩撅了一会儿嘴,盘腿坐着。显然,她的警察能力不够严格,举止不够端庄。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条例》,凡违反本条例,坚持教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开除处分
综上所述,一个小女孩被开除并没有错。
在他们眼里,警服不是普通的工作服,它意味着很多!
也许在普通人眼里,警服只是普通的工作服,所以很多人会认为穿警服拍照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在警察眼里,警服代表什么?
边肖找到了几名警察,他们告诉边肖这件警服在他心里代表着什么。
警官王叔,34岁,当了12年警察。
“我记得我第一次穿上警服的时候,我很激动,觉得这件衣服特别神圣。转眼间,这套西装已经陪伴了我12年,但每次穿上警服,我还是觉得它庄严而不可侵犯。”
警官舒淇,45岁,当了26年警察。
“它不是一件普通的衣服,它代表着责任和使命,它是身份的象征,不允许被亵渎。穿上警服就意味着我肩负了这个责任。”
警官兀术,29岁,当了7年警察。
“从警察身上,感觉警服特别帅。我迫不及待地想出去逛街穿上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明白了警服不是装饰性的服装,也不是普通的工作服。它代表公平和正义。代表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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