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的通知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决议,这是中国汉语生活和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60年来,汉语拼音作为汉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识字、识字、提高读写能力、学习普通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已成为国家和国际标准。《国家中长期语言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汉语拼音方案的推广”、“加强学校汉语拼音教学”

为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60周年,贯彻《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精神,总结60年来《汉语拼音方案》发挥的广泛作用,展示60年来《汉语拼音方案》实施的成就和经验,促进《汉语拼音方案》在新时期的应用和发展, 在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的指导下,由语言出版社、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中国语言文字现代化学会联合主办”。

一,随笔主题

我和汉语拼音

二、征文对象

全国各大、中、小学的学生和教师、语言工作者和各界人士。

三、征文要求

1.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使用和学习汉语拼音过程中的思考、理解、感受或故事。

2.创建自己的体裁,单篇作品字数不超过2000字。

3.思维健康,内容积极,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政策。

4.必须是原创的,没有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纸上发表过,每个人最多只能投两份。

5.投稿作者必须署名真实姓名,并附上个人简介和详细联系方式在100字以内。

四、短文写作方法

1.论文分为五组: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教师和社会。请在提交稿件时注明您的组别。

2.投稿分为邮箱投稿和信件投稿。

电子邮件投稿:请将作品以“作者姓名+本人及汉语拼音论文投稿+团体”的标题发送至yywzbyx@163.com。

书信投稿:请将作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小南街51号语言出版社201室《语言文字报》编辑部,邮编:100010。

动词 (verb的缩写)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1.主办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对收集的作品进行评审。评价要素包括散文写作的思想内容、表达水平和语言运用标准。

2.各组一等奖的获奖比例为参赛总人数的5%,二等奖为参赛总人数的10%,三等奖为参赛总人数的15%。评选结果将在中文网、语言报等媒体上公布。

3.组织者将向获胜者颁发证书。获奖作品有机会在中国语言网、语言报等媒体上发表,并以合集形式发表。

不及物动词时间表

1.征集阶段:2018年6月至11月。

2.审查和公布结果:2018年12月。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征文活动不收费。

2.主办单位有权处置本次活动的所有随笔,如出版、出版、宣传等,以及网上出版等其他出版权;参赛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3.所有参与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通知的规定。如发现或举报抄袭、伪造、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评审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八.组织结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语言应用管理司

主办单位:中国出版社、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中国语言现代化学会

九.联系信息

电话:010-65598984

联系人:太多

咨询邮件:yywzbyx@163.com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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