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报道,被告北京正泉控股有限公司、郭汉桥、赵大建强行交易,被告赵大建、单、、挪用资金。

结果表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被告北京正泉控股有限公司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处罚金600亿元。

今天上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显示,被告北京正泉控股有限公司、郭汉桥、赵大建强行交易,被告赵大建、单、、挪用资金。判决宣布后,五名被告都在法庭上表示,他们将服从法院判决,不会上诉。

排挤有威胁的对手,通过收购国家证券非法获利120亿

根据法院资料,2008年至2014年,被告单位北京正泉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文贵决定以正泉公司的名义收购中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实现其控股。为了消除收购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郭文贵找到时任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健帮忙解决,马健同意。

同时,郭文贵指示当时担任正泉公司投资顾问的被告郭汉桥和当时担任国证董事长的被告赵大建具体负责此次收购。

在收购国信股权、增资扩股的过程中,郭文贵与马健勾结,马健通过国家安全部发函或派人进行干预。郭文贵还指示被告郭汉桥、赵大建直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施压,威胁和排挤竞争对手,最终使正泉公司达到控股国有股的目的。

具体事实如下:

2009年,郭文贵得知石家庄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欲转让其持有的国家证券6.81%的股权后,指示被告郭汉桥、赵大建具体负责该部分股权的运营和收购。郭文贵因国证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不愿意放弃收购而与马健接洽。马健任命时任国家安全部工作人员的高辉、万永平,郭文贵任命郭汉桥多次威胁东方集团负责人,迫使东方集团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后,正泉公司以人民币29082.51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上述股权。

2010年,在转让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持有的国有股61.25%股权的过程中,为了保证这部分股权的收购,郭文贵找到了马健,马健以国家安全部的名义致信中国民航空局,要求民航局在转让首都机场持有的国有股股权时优先考虑正泉公司。同时,郭文贵、马健在得知东方集团有意参与收购后,将高辉、郭汉桥、赵大建分配到东方集团,直接威胁其负责人,迫使东方集团再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后,正泉公司以16亿元的价格成功收购上述股份,其在国家证券的持股比例增至68.06%,成为控股股东。

2013年,郭文贵推动国证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分两批增资扩股。正泉公司完成第一批增资42亿元后,为确保国证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组,郭文贵指示赵大建以国证名义致函东方集团等参与第二批增资的公司。在遭到东方集团拒绝后,郭文贵和马健指示赵大建和高辉威胁其负责人,迫使东方集团放弃增资。2014年,正泉公司持有的国有股股权增加至84.4%。

2014年8月,国信证券和方正证券完成合并重组。截至2015年8月10日,案件发生。正泉公司通过上述强制交易行为取得的方正证券1799561764股市值,从投资支出6090825万元中扣除,非法获利11904792542万元。

挪用国家证券资金20.5亿元

被告人赵大建、单、利用其在国家证券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与被告人一起,受郭文贵的指使,挪用由郭文贵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经营的国家证券公司的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挪用资金罪。

2014年9月,由于北京盘古投资有限公司和正泉公司资金紧张,郭文贵指示时任国证董事长的赵大建、时任国证副总裁的山、时任国证首席财务官的利用国证平台为其募集资金。

山魏亮设计了以同业存款形式转移资金的思路,联系了具体的业务运营机构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得到郭文贵的认可。在郭文贵同意后,赵大建利用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在未经国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研究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并确认了银行间存款协议、委托定向投资业务合作总协议和支付指令;杨颖利用其首席财务官的职位,负责资金筹集、内部审批和对外转账;当时,被告盘古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吕涛受郭文贵指示,寻找合格可控的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在国家证券与恒丰银行签订的同业存款协议的掩护下,他私下与恒丰银行签订了委托投资协议。同年9月至12月,国家证券的自有资金分七期划转至四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之后,福建光明石业有限公司、郑州惠今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兰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郑州恒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四川信托签订单一信托贷款合同,从四川信托划转上述20.5亿元。郭文贵安排向盘古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郑州犹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郑州犹达国际贸易酒店有限公司转让19.5亿元人民币用于还款、还款等经营活动;另有1亿元经郭文贵批准转入光明石业。

经评估,截至2017年2月15日,国证已收到还款共计人民币41103718124万元。经核实,未收回资金总额为16389281876亿元。

被告单位北京正泉控股有限公司因强迫交易罪被罚款600亿元;被告人郭汉桥因强迫交易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国家证券前董事长赵大建因强行交易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因挪用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被告人原国家证券副总裁单魏亮因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缓刑三年;

国家证券原财务总监杨颖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骗取贷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通缉犯郭文贵

他的经历足以让另一个“以人的名义”

郭文贵,圆脸,大耳朵,笑迎人,永远与兄弟相称。郭文贵,长得像佛,其实是在咬人。他习惯于用自己特殊的身份和背景来恐吓利益冲突的对手或合作伙伴。一旦利益分配不均,他就会先用手段抓人,再拿钱。

郭文贵就像一个看不见的人,很难找到,却总能感受到他的存在。

刘新建风格的人物出现在《人民的名义》中

郭文贵在《人民的名义》中成为刘新建式人物,因为他与许多重大金融和官场案件有关。

去年4月9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据财新网报道,项俊波倒台可能与他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期间支持郭文贵骗取农行32亿元发展贷款有关。

除了房地产开发,郭文贵还涉足证券行业。他获得了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国家证书,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是拥有优先认购权的第二大股东。2011年取得国有股控制权后,郭文贵涉嫌挪用国有股资金。金额最大的是2014年发现的,挪用20.5亿元。在与方正证券争夺国家证券的斗争中,2015年1月4日,时任方正证券集团董事长的李友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警方逮捕,引起整个证券业的震动。

与郭文贵关系密切的官员名单很长,包括王有杰、石发亮、马健、张越。

他多次复活

据此前《财新》《财经》杂志报道,郭文贵1967年2月出生于山东聊城莘县。在《2014胡润百富榜》中,郭文贵一家以155亿元的总资产排在第74位。它的主要财富来自北京的标志性建筑盘古大观。

在很多人的评论中,郭文贵的资本方法是老练的,辛辣的。虽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每一个谣言都是郭文贵本人操纵的,但是当一个重大事件发生时,会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来解决整个事件,最终的利益会由郭文贵获得,这自然让外界更加相信各种谣言的真实性。

据《财新周刊》报道,郭文贵于2002年进入北京市场,随后拿下朝阳区大屯乡的地块。2003年,马路对面被规划为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主体育场,这个地块迅速升值;但在建设过程中,规划中的摩根中心一度面临资金困难,成为“北京第一座未完成的建筑”。

后来又传出北京市政府收回了地块,北京首都甚至拿下了重新招标的地块。然而,负责奥运项目的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被拘留,首创集团董事长刘被协助调查,该地块再次回到郭手中。

在3月30日接受外国媒体采访时,郭文贵否认了他以“权钱交易”的方式击败刘志华的传闻。

郭文贵再一次在舆论面前引起轩然大波。2010年,获得首都机场转让的国有股股权61.25%。当时该资产估值25.04亿元,明显被外界低估;但上市期满未退市的国有股最终被正泉控股拿下。据《财新周刊》援引曲龙的报道称,此次收购涉及原公安部副部长马健等一系列官员的内部操作。

郭文贵最后一次被媒体追,是因为去年9月方正证券的股权之争。一是正泉控股举报方正集团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的利益转移和内幕交易,事件迅速转向方正证券的股权竞争。正泉控股连续爆料,针对方正证券前CEO李友及其高管,涉及包括马健在内的诸多权钱交易。最终,李友等高管全部被带走调查,正泉控股成功进入方正证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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