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起诉的秦涉嫌非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卢氏县人民法院判处秦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无意中掘三棵“野草”构成犯罪,极大地震撼了秦的思想,使周围的人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

秦发现他的农田附近的山坡上有蓝草之类的"杂草",于是他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顺手摘了三棵,被森林警察抓住了。

据河南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非法采伐的早熟禾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当时,秦被公安机关拘留7天。

2016年8月29日,卢氏县检察院检察员在链接两法的信息平台上查看该行政处罚信息时,认为秦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卢氏县森林公安局应当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出具了《请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卢氏县森林公安局接到通知后,依法立案侦查秦,并成功移送起诉。

据卢氏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司司长杨介绍,中国已经加大了环境资源整治的立法力度。相对刚性的法律规定了环境污染、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擅自进口固体废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等10余项罪名。如果公民法律意识薄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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