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母亲的耸人听闻的谋杀案二审在即。今天,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警方对此案的调查结果,表明警方在桓案中不构成玩忽职守罪。根据官方公告,于欢案的二审将于明天开始,我们就等审判结果吧。

侮辱母亲杀人案

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后,检察院高度重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立即成立了由反渎职部门组成的专门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现场、现场询问证人、收集分析警察现场视听资料、收集110名警察的记录、查阅案卷材料、提审在押人员、询问警察等方式。,对是否存在失职行为依法进行了调查。经调查,2016年4月14日晚10点,冠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民警朱带领两名辅警携带执法记录仪迅速赶到冠县远大工贸公司现场。现场采取口头措施制止并警告了十多名收债人。鉴于现场人员多,警力不足,及时打电话要求增援。离开接待室中心后,他们继续听取工厂知情人的反映情况。在警方处理过程中,朱、等人也存在警方处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如未能有效控制犯罪中心现场,未能对现场两侧人员进行隔离和隔离。但是,上述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决定对朱、等人不提起刑事诉讼。

试验

案例审查:

辱骂、耳光、脱裤子、裸露下体……11名讨债人长期辱骂自己和母亲苏后,来自山东聊城的22岁青年于欢掏出水果刀,乱捅,造成4人受伤,其中一人失血过多死亡。2017年2月,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随后,于欢律师提起二审上诉。

案件地点

余欢羞辱母亲后,引起舆论强烈反应。舆论表示,法律要考虑人情。由于本案涉及外界广泛关注,我相信上诉人和法官在二审中都感受到了压力。那么法院会给公众什么样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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