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6月19日电重庆市政府近日明确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时间和范围,要求所有公立医院在今年8月底前启动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奖金,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贴建立公立医院新的补偿机制,促进新旧运行机制的平稳过渡。

近日,重庆市政府网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对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人员工资制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通知》,重庆将在年内分批推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比较合理化,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验检验价格,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如护理费、手术费等。在部分医院,探索推进特殊需求医疗服务试点,公布一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疗保险支付、医疗控制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协调,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确保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保障医保资金负担得起,不增加群众整体负担。

为了控制医疗费用,重庆还将建立医疗保险医生制度和医生诊疗行为个人档案,对违规行为实行扣分制度。开展处方点评,严格查处“大处方、大检查”,重点监控辅助性、营养性高价药品的不合理使用。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速控制在10%以下,药品占比普遍降至30%,卫生材料收入占医疗收入占比降至20%以下。

在完善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方面,《通知》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接入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平台,逐步实现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实现符合转诊要求的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充分发挥其在精算技术、专业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推进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应用,2017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将医疗保险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至医务人员。

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中,《通知》提出了家庭医生合同制服务的目标。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常住人口的20%以上和4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困户、高血压和肺结核病人负责人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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