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7日电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5起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其中违法披露信息2起、操纵市场1起、员工私自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1起、中介机构违法违规1起。其中,许利用资金,通过连续交易、大额平仓、拉高股价等手段操纵仪器等37只股票,获利约3701.7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许违法所得约3701.7万元,并处以罚款约7403.4万元。

数据图:股东。

两起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中,一起是江苏鲍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未能针对鲍莉俄罗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成立、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发展部签署合作备忘录、与俄罗斯联邦公路局签署合作备忘录等重大事件的变化、进展和重大变化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布的自查整改公告中,对原《公路管理合作备忘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误导性陈述。此外,鲍莉国际未能披露与白俄罗斯国家石油化工公司签署意向备忘录和与中航飞机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发生重大变化的事实。保利国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五十八条。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保利国际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德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包括陈永勤在内的其他四名责任人员分别受到警告和3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

二、厦门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滕湛、时任金首席财务官侯、时任金副董事长杨立提供虚假情况,隐瞒金为腾台个人贷款1.0802亿元担保。因此,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重组方案未按要求披露上述贷款和担保,存在虚假记载金、滕湛等人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所述情形。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予以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腾站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侯和杨莉分别被警告和罚款20万元。

在一起操纵市场的案件中,徐于201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控制并使用自己的账户,利用自己的资金,通过连续交易、大额平仓、拉高股价等手段操纵“田瑞仪器”等37只股票,获利约3701.7万元。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许违法所得约3701.7万元,并处以罚款约7403.4万元。

在一起员工私自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案件中,广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主任兼保荐代表人。2011年12月8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私下接受冯某某的委托,利用“孙某某”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累计交易“齐祥腾达”等10只证券,累计交易金额约10。广鸿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广鸿益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5.25万元,并处罚款435.75万元。与此同时,广鸿祎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五年。

在一起违规代理案件中,北京东益律师事务所作为丹东新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服务机构,未履行尽职调查,未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未编制检查计划,未对《法律意见书》进行讨论和审核,违反业务规则,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有虚假记载。东易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二十条和第一百七十三条。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东易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0万元,并处18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和陈分别给予警告和10万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监管和打击,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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