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网消息“去年,我在村上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向团队预付了3000元,并给了一张“公益赞助费”的收据。现在已经一年多没批了,不知道向哪个部门申诉。”近日,住在蓝田县前卫镇村的康先生向西网“民生热线”栏目举报,村民在申请宅基地时被村干部“潜规则”,村民给每人一条白条,却不给土地。
民生热线:蓝田康庄村干部非法收钱交白条,不批宅基地
康先生告诉记者,他家有七口人,宅基地不能满足他家的生活需要。“我们兄弟住柴房,家里没有办法有足够的宅基地。”康先生说,他的家庭符合“除了他身边留下的一个孩子,农村村民的其他孩子确实需要另设门户,现有宅基地低于入户标准”的条件,可以在村内申请宅基地。
2016年3月,为了改善家庭住房条件,康先生向村组申请宅基地。
“让我在队上交3000块钱,说要用村里的集体土地,要交费。因为村里这些年申请宅基地的村民都交钱了,我也想做事,我当时就交钱了。”康先生说,在村申请宅基地,一般程序是先交3000元给队里,再交8000元给村委会。
“村委会说,收3000块钱的原因是为了给村里计划宅基地的人发工资。”康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按照现行政策,农村申请宅基地除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登记费外,不需要缴纳其他费用,土地使用登记费根据宅基地面积从5元到10元不等。
根据康先生提供的村组收据,缴费日期为2016年3月27日,金额为3000元,缴费项目为“公益赞助费”。康先生对此感到困惑。“我们的房子要塌了。自从车祸后,我的家人一直没有痊愈。我可以赞助别人吗?”
随后,记者联系了当时被起诉的康庄村出纳康敏科。康敏科确认预售宅基地的费用确实有关系。“当时收了他3000块,这笔钱是队里交的。”至于钱的用途,康敏科说是花在村上修路上了。“如果村里没有足够的钱修路,我就用这笔钱修路。”
当记者提出申请宅基地不收费时,康敏科表示不知道。“只能说队里有规矩。做生意的话收钱开发票,别人管不了。”
村民申请宅基地时,应当提前缴纳费用。这个费用是否合理,是否随意挪用?7月10日,西网“民生热线”栏目向蓝田县人民政府举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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