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芒市,7月26日云南省一名男子刘某为了节约成本,购买伪造的通行卡,五次逃避公路通行费。26日,记者从芒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刘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据芒市人民检察院消息,2017年6月26日被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刘涉嫌诈骗。芒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定被告人刘驾驶货车从事货物运输。为了节约成本,2016年2月至6月,他通过购买伪造的通行卡,5次偷逃公路通行费,价值10981元。

2017年7月18日,芒市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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