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风“威比亚”引发山东多个县市农村地区的灾害,引起了社会关注,特别是再次反映了农业损失的惨重和农民的不当折磨,反映了我国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康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从自然灾害,到疫情出现,再到农产品市场大幅波动,几乎每次遭遇比较严重的灾害,农民的心血付诸东流,都会提出以下问题:为什么在大灾面前,农业保险会如此脆弱?究竟怎样才能让农业保险这个农业生产的“稳定器”更好发挥作用呢?事实上,农业保险在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发展历程,特别是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来,农业保险进入高速发展的政策黄金期。一项统计报告显示,仅2007-2016年,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2.16万亿元,年均增速38.83%;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417.12亿元,增长了7倍;承保农作物也从2.3亿亩增加到17.21亿亩,增长了6倍。这充分说明,我国农业保险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其对农业生产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农民的参与度也大幅提高。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体系中扮演主要角色的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农业保险占比很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标准一般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确定,并主要承保农作物的物化成本。不可否认,从现实层面看,“低保障、广覆盖”首先适应了我国农业生产地域分布广、涉及人口多、发展条件复杂以及分散经营的小农户占比高的特点;而“低保障”的前提是“低保费”,特别是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费补贴政策以来,农民需要负担的保费很低,这样的制度设计有效推动了农业保险在农村的快速普及。
然而,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前进步伐却在大灾面前频显趔趄。尽管保费低、扶持多,农民的获得感却不是很强。从主观层面看,农民的保险意识不强是一个重要因素。有的农民对灾害发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买保险是白花钱;加之近年来种粮比较效益下降、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速快于经营性收入,农民的参保意愿也受到影响。
但从更深层次的因素看,当前农业保险体系自身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方面是保障水平不高,影响了“减震器”功能的发挥。虽是“低保障”,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赔付比例并不低,因其主要计算物化成本(有的省份和险种计入了一些非物化成本),而近些年农业生产中劳动力、土地租金等非物化成本大幅上升,有的甚至已经超过物化成本,因此导致了赔付金额与生产总成本的“倒挂”。以安徽为例,该省制定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大灾险”为水稻800元/亩、小麦650元/亩、玉米550元/亩;而安徽省物价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该省早中晚籼稻和粳稻的平均总成本为1119.71元/亩,小麦总成本为862.22元/亩,玉米总成本为842.53元/亩。除赔付金额不足以支持生产总成本外,保险品种较少也制约了许多农林牧渔产品的参保,比如,不少地方特色农产品就未被列入农业保险范围。
另一方面是配套服务和运行机制不完善,降低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经历过灾后理赔的农民,普遍反映理赔手续比较复杂,加上一些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不完善,保险办理信息化水平较低,个别地方在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应用上甚至存在“肠梗阻”现象,影响了农民参保的满意度。农业灾害鉴定的技术要求较高,许多基层保险公司的人才和技术装备难以达到要求,加上大灾面前往往受灾农民多、鉴定时间长、牵涉面积广,以有限的人力做到高效的精细化管理是难以实现的。更重要的是,目前农业保险的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还不够健全,当遭遇区域性大面积灾害时,当地农业保险机构可能出现难以支付巨额赔款的运营危机。
可见,农业保险体系如果自身存在不稳定因素,将难以发挥好“稳定器”作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针对农业保险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发力:
一方面,要以“扩面、增品、提标”为导向,优化农业保险体系的运营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给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权,依据地方实际选择农林牧渔产品作为保险标的。增加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等多种农业保险险种,探索农业商业险、农村保险互助的多元化实现形式。进一步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功能定位,逐步转变“低保障”的政策导向,提高赔付标准和补贴标准,将非物化成本纳入赔付计算公式,重点实施好正在开展的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另一方面,要以提高农民满意度为目标,健全农业保险的配套设施和服务。简化农民参保和灾后理赔的办理程序,大力推进农业保险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广信息化参保方式。完善保险机构与灾害预报、农业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推动人才、资金、技术、装备向基层倾斜,解决基层保险公司能力不足问题。健全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深入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广泛运用媒体并发动基层干部,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普及。
站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节点上,农业保险的作用愈发凸显。只有破解农业保险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根本上稳住保险这个“稳定器”,才能更好地为农业农村稳步发展服务。
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一方面要以“扩面、增品、提标”为导向,优化农业保险体系的运营机制;另一方面要以提高农民满意度为目标,健全农业保险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只有从根本上稳住农业保险这个“稳定器”,才能更好地为农业农村稳步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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