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2日消息7月20日,哈西王遭遇通信诈骗,存款10万多韩元全部转入了名为“郝伟”的账户,王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报警。没想到15分钟后10万韩元全部取出。

警方调取银行卡信息后发现,郝伟及其他10张转账信用卡身份均为虚假信息,但所有银行卡的联系电话均指向了一个16岁的男孩李方。

租老乡身份证少年办44张虚假银行卡

16岁的李方与同龄好友王慧都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附近的乡村。由于父母离异,两人一起来到石家庄市,整日厮混在网吧,偶尔打工赚上网费。6月末,李方在网上看到,一名叫王德的网友称想购买100张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每张卡可支付200元好处费,李方马上联系了王德,王德表示,只要李方能找到100个人的身份证就行。李方觉得这是一个“好生意”,他与王慧能不费丝毫力气赚钱了。

李方和王慧立即回到农村老家,以每张身份证20元的报酬作诱饵,最终花了不到1千元,成功在村民中租到44张身份证,随后,两人用王德授意的方法分数次在多家银行办理了44张银行卡。

明知是用作诈骗留手机号偷取1万元赃款

办好卡后,李方将44张银行卡交给王德,并如之前约定,两人拿到了8800元好处费。李方说:“当时明知王德办卡肯定不是好事,因此,自己也留了心眼,给这些银行卡都办理了短信通知业务,并留了自己的电话。”

20多天后,李方的手机接到了短信提醒,其中一个户名为“郝伟”的账户有10万元现金转入,李方觉得机会来了,迅速到最近的银行划走了1万元现金。李方觉得自己神不知鬼不觉,而且王德肯定不敢找自己要。此时,哈市警方开始全力搜索李方的所在位置。2天后,警方就找到了网吧里的李方和王慧两人,将其带回哈市进一步审查。

检察官:

售卖银行卡一张即可立案追诉

哈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检察官介绍,李方与王慧均是未成年人,因受利益引诱,为不法分子提供了非法虚假银行卡,换取相应的金钱,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我国法律规定,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量刑起点涉及一张以上违规交易的银行卡,即可追究刑事责任,将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相应罚金;交易5张以上银行卡视情节严重,将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0年,并处罚金。

此外,李方从王德诈骗款项中取走1万元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将一并进行量刑。目前,李方与王慧已经被检察机关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批准逮捕。涉及电信诈骗的王德已经按照电信诈骗罪,由检察机关进行另案处理。(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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