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1年2月23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巨星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巨星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巨星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年2月23日
3、“巨星转债”赎回日:2021年2月24日
4、“巨星转债”赎回价格:100.2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40%,且当期利息含税)
5、发行人(公司)赎回资金到账日:2021年3月1日
6、“巨星转债”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3月3日
7、“巨星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2月24日
一、“巨星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56号”核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公开发行了97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7,260.00万元,期限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623号”文同意,公司97,2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2021年1月4日进入转股期,转股起止日为2021年1月4日至2026年6月23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28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转股价格未发生调整。
二、“巨星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情况说明
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巨星科技,证券代码:002444)自2021年1月 4日至 2021年1月22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巨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28元/股的130%(即15.96元/股),已经触发《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的条件)。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巨星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巨星转债”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 “巨星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1年2月22日收市后,“巨星转债”余额为1,493.24万元,“巨星转债”流通面值已低于3,000万元。
根据可转债赎回时间安排,2021年2月24日为“巨星转债”赎回日。自2021年2月24日起,“巨星转债”停止转股。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2月2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巨星转债”。
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巨星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2021年3月3日为赎回款到达“巨星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巨星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巨星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披露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
电话:0571-81601076
传真:0571-81601088
联系人:周思远、陆海栋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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