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破获毛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芝罘分局联合作战,将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毛某(男,19岁,泰安市人)抓获。经查,毛某自去年11月份以来,在明知他人利用其银行账户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持有的以其名义开设的对公账户出卖给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该银行账户流水累计金额约900余万元。
莱州破获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2020年10月26日,莱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根据烟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提供的线索,成功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嫌疑人王某(39岁,莱州人)。经审讯,王某在2019年11月份办理了一张农业银行对公账户和一张农业银行储蓄卡,将其出售后获利1000元,王某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均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且涉案金额达43万余元人民币。
龙口抓获以楚某某为首的49人洗钱团伙
2020年10月19日,经过缜密侦查,龙口市局反诈中心深挖溯源,出动多名警力,兵分两路前往湖北荆门、襄阳、恩施以及重庆石柱县等地,历经半个月的艰苦工作,成功将以楚某某、卓某和卢某为首的三个洗钱团伙全部打掉,抓获团伙成员49人,缴获作案手机35部,银行卡42张。
海阳捣毁一贩卖“两卡”团伙
2020年,海阳市局以省、市两级公安机关下发的线索和自营的“两卡”线索为抓手,联合多部门、多警种合成作战,快速研判落地,同时循线追踪深挖,打掉一个贩卖“两卡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涉案银行卡17张、电话卡若干张。
招远打掉一“洗钱水房”且嫌疑人均已年过半百
招远市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对大量涉案线索的调查取证、信息比对,成功打掉位于某小区门市房内一“洗钱水房”窝点,抓获均已年过半百的刘某霞、张某霞、尹某燕、高某莲4名犯罪嫌疑人,她们租用房屋开设窝点,通过通讯工具接收上级信息,按照指令使用银行卡、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进行非法资金结算从中牟利,资金流水巨大。其中,仅嫌疑人刘某霞一张银行卡一天流水就达300余万元。
栖霞一举抓获达45人的犯罪团伙
栖霞市局牢固树立“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工作理念,在烟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下,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合理分工、层次分解,组织动员上百名警力,于2020年9月28日,开展"断卡"集中收网行动。经过两天一夜的蹲点守候、跟踪追查,成功将45名团伙成员当场抓获,"断卡"行动首战告捷。
蓬莱破获赵某等5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2020年10月20日晚,蓬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烟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的领导指挥下,主动出击、循线追踪、深挖细查,最终在蓬莱市区两酒店内分别抓获赵某(32岁,莱州人)、唐某(29岁,湖南通道县人)、杨某(35岁,湖南通道县人)、滕某(25岁,湖南通道县人)、宋某(26岁,湖南通道县人)等5名嫌疑人。
闪电新闻记者 商凯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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