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维持“16隆基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评级”)对本公司2016年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联合评级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6年5月24日出具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维持“16隆基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评级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9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来股份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一)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或“隆基股份”)及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叶光伏”)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达成的初步意向,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能否按协议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正式合同将在业务发生时另行签署。如具体业务合同与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二)本战略协议并未约定光伏产品具体的执行数量和价格,未来协议履行时的实际执行数量和价格均具有不确定性。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由于本战略协议并未约定光伏产品具体的执行数量和价格,且2016中来股份的单晶电池产能无法确定,故公司无法测算对当年业绩的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隆基股份及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与中来股份于2016年5月23日在上海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围绕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单晶硅片、单晶电池、单晶组件、背板等领域进行战略互补合作。上述协议的签署无需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或审批备案程序。
(二)中来股份的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3、法定代表人:林建伟
4、注册资本:11,949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8年03月07日
6、经营范围:太阳能材料(塑料软膜)开发、生产、销售;太阳能材料销售;太阳能技术服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7、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3月31日,中来股份的资产总额为1,702,670,840.74元,净资产为898,312,982.43元;2016年1月至3月营业收入为265,620,415.16元,净利润为36,291,269.21元。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内容
1、隆基股份承诺将给予中来股份单晶硅片优惠价格;基于隆基股份价格承诺,中来股份2016-2018年将优先向隆基股份采购所需大部分单晶硅片。
2、乐叶光伏承诺2016-2018年采购中来股份生产的50%以上的单晶电池片用于组件生产,具体单晶电池片的采购数量及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乐叶光伏配合中来股份进行BOM认证,在中来股份背板与其他厂商背板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中来股份背板。
4、中来可以采购乐叶光伏制造的组件或者委托乐叶光伏进行组件加工制造(使用乐叶的认证),采购价格或代加工费用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5、N型单晶硅片厚度按照目前约定标准执行,随着技术提升硅片厚度可能会进一步降低,如硅片厚度降低采购价格相应降低。
6、中来股份、隆基股份、乐叶光伏共同推广高效、高可靠产品,在高效单晶+可靠背板材料领域强化市场合作。
(二)协议生效条件和有效期
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三)其他
上述各类业务,在本协议内容的原则下,在业务发生时,由隆基股份、乐叶光伏和中来股份就各自的业务签署具体的合同,按照具体合同的条款进行单独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各自承担具体的合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来股份专注于太阳能电池背膜和高效电池的研发,太阳能电池背膜技术和N型单晶双面电池转换效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根据2016年中来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来股份将在募投项目达产后拥有年产2.1GW N型双面太阳能电池产能,其产品对本公司具有良好的互补性。此次公司与中来股份的战略合作,将充分发挥双方在光伏行业单晶领域的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有助于高效单晶产品的推广,推动单晶市场份额的不断提升。
由于本战略协议并未约定光伏产品具体的执行数量和价格,且2016年中来股份的单晶电池产能无法确定,故公司无法测算对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隆基股份及全资子公司乐叶光伏与中来股份达成的初步意向,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能否按协议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正式合同将在业务发生时另行签署。如具体业务合同与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和具体协议签署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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