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海航债务”调整了交易方式,或者因此前价格大幅波动。
4月16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宣布,根据《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公司债券(债券代码:sh127312,债券简称:15海航债券)将从2020年4月16日开始进行交易方式调整,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适用报价、报价。
关于上述债券恢复竞价系统交易时间,公司将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对于调整交易方式的原因,海航集团方面表示以公告为准。
澎湃新闻记者独家获悉,是海航方面主动申请了这一调整,而非交易所或监管部门强制要求。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到,此前上交所发布《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在本所上市,且债券上市时同时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的,如存续期内债券信用评级调整为AA级(不含)以下或者发生上交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认定的其他情形的,交易方式应当调整为仅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通知还规定,债券发生前款规定相关情形的,发行人、受托管理人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机构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申请自情形发生的次一交易日起调整相关债券的交易方式,并及时发布公告,明确交易方式调整相关安排、交易方式调整起始日,并提示投资风险。
据澎湃新闻记者查询,目前“15海航债”的信用评级仍维持AAA级,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因此,此次“15海航债”调整交易方式或与此前该债券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有关。
4月15日,“15海航债”在开盘后迅速下跌超23%,后盘中临时停牌自9时34分起至10时04分。复牌后,继续迅速下跌至超31%。后再次停牌,二次停牌从10时06分起至14时57分。二次复牌后,尾盘有所拉升,最后报收29.1元,跌25.75%。
业内人士认为,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后,采取调整交易方式的方法,可以更好地加强投资者管理,提醒风险承担能力较弱的中小投资者谨慎投资高风险的中低评级债券,让更为专业的合格投资者来参与市场交易。
上交所此前发布的《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中也介绍道,债券交易方式调整后,仅限符合上交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买入,持有债券的其他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投资者持有的债券数量少于上交所规定的最低申报数量的,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所持有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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