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曾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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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厦门银保监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信贷管理制度机制存在缺陷、贷款管理不尽职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被银保监会厦门银保监局处以290万元罚款;相关负责人陈启桐被给予警告。
这是该公司开业以来领到的首张罚单,也是今年以来消金行业金额最大的罚单。
本次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其中,第二十一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情形的处罚情况;第四十八条则涉及机构董事、高管和直接责任人的处罚事宜。
对于此次厦门银保监局发布的处罚意见,以及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金美信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回应界面新闻表示,该公司高度重视,坚决落实监管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并已基本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金美信消费金融是首家两岸合资的消金机构,于2018年9月29日获监管开业批复,注册资本为5亿元,其股东包括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国美控股集团和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4%、33%和33%。
在开业3年之际,金美信消费金融迎来第二任新总经理周忠德,其任职资格批复于9月末在厦门银保监局官网公示。10月8日,该公司官网发布消息称,第一任总经理李章伟于2021年9月期满,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董事会,拟聘任原副总经理周忠德为总经理。据了解,金美信消费金融两任总经理均来自台资股东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并且都在其成立之初便加入该公司。
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2021年以来,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处罚,其中,因贷款管理问题踩红线被罚的情形较为普遍。不久前,就有两家消费金融公司领了罚单。
广东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邮消费金融因为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日期为9月18日。
湖南银保监局公示信息显示,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日期为7月12日。
除上述3张银保监系统的罚单外,年内还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及其股东被其他监管机构处罚。
其中,3月,捷信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查询规定,被央行处以罚款5万元;相关责任人Ebru Umut Deniz(时任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客户及销售服务中心部长),被处以罚款1万元。作出处罚日期为3月26日。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杭银消费金融股权,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市场监管总局给予银泰投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7月,苏宁消费金融的两家股东公司也收到了市场监管总局的罚单。苏宁易购和南京银行因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涉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经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市场监管总局对涉案企业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系顶格处罚。
另外,马上消费金融也因存在7项违规行为,包括营销宣传夸大误导、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合作商管控不严、联合贷款管理不到位、不合规催收、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等,于6月被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点名。
晋商消费金融则因用户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字眼”一事,于5月被央行暂停其金融征信系统查询权限,并被责令进行内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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