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曾透露的社保费将有新变化,而新变化就是税务部门将统一征收社保费,这究竟意味着什么?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引关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对哪些企业有影响?

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

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职责划转交接工作,到2019年1月1日起征收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这和以往的缴费有哪些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宣布,五部委局联合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决定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当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在京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就确保划转工作平稳落地进行统筹布置安排。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将构建起流程顺畅、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机制,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

王军介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十多亿缴费人,下一步,各省级政府将把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纳入本地机构改革“大盘子”中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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