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朋友们,你们使用过斑美拉产品吗?有人说斑美拉是解毒能手,也有人说斑美拉涉嫌传销。那么,斑美拉是传销吗?据说,斑美拉是来自香港,卖得非常火。不过,也引来不少人质疑,认为就是打着护肤品的旗号,涉嫌传销诈骗。
斑美拉是护肤产品斑美拉究竟是何方神圣?一方面能让众人如飞蛾投火般奋不顾身,另方面却又让那些深陷其中的人充满恐惧和愤怒?谁知道内里的真相呢?今天,我们就来揭晓斑美拉是不是传销,看一下斑美拉的真面目。
新闻详情:3月底的一天,广州长隆会展中心门前人头攒动,上百人正拥挤着准备进场参加盛大的“斑美拉2018品牌战略发布会暨开门红”活动。一位代理商激动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开门红票价600,现在想进都没票了,票都要提前预订,一票难求!”
但记者注意到门前不远处,却有一群同样激动却是愤怒的人。“现在不跑来,发布会一过,都不知道去哪找‘斑美拉’这个公司!实在是太黑了,你看看我的脸!”一位从贵州远道赶到广州的斑美拉代理商指着自己长斑且发黑的脸颊,向记者哭诉她这一年来的痛苦经历。在她的身旁,还有几十名来自贵州、重庆、广州等全国不同地方的斑美拉代理商。
神奇的“斑美拉”
3月21日,记者通过一名自称是斑美拉亚洲特级代理、被叫做“孙特总”的中年妇女处购得广州发布会入场门票,在得知记者“有意”加盟后,“孙特总”不断向记者灌输斑美拉的神奇产品功效以及公司代理营利模式。“孙特总”应该是指她是特级代理商,姓孙。
据其介绍,加入斑美拉这一年多来,她仅投了5.3万元,至今已经赚到接近600万元,买了三套房子、一辆豪车,带领的“团队”人数过百。“今天加盟可以有优惠,原价一套价格9800元的产品,今天一次性拿5套货(4500元/套),也就是花费22500元就可以成为三级代理。”“孙特总”兴奋地向记者说道。
记者了解到,代理的三大收入来源为:零售利润、批发差价和10%的提成派点。斑美拉底下共设有四个级别的代理商以及没有代理资格的加盟会员。只有成为公司代理之后方能招加盟会员以及各级代理,若能招入比自己级别高的代理商就可以拿到新招代理每次进货款的10%作为推荐提成。
基于此框架,要成为斑美拉的三级代理,前期至少要以市场价购买一套9800元的斑美拉产品,再以4500元/套的进货价购买10套产品,即前期至少投入54800元才能“入行”。
对于有代理商反映斑美拉产品有质量问题,“孙特总”认为都是诋毁,“我们公司今年就要上市了,这么大规模的公司不可能出问题的。我们不要去理会这些人。现在也管得挺严的,不可能(有问题)的,哪有这么明目张胆地骗自己中国人的!”现场也有部分代理商脸上出现蜕皮现象,在记者的询问下,这些代理商均认为“这是正常现象,我们的脸在排毒”。
“让我们跟着财神爷容董的步伐,创造更多财富!”在斑美拉产品战略发布会上,记者总是听到这样的呐喊声。“容董”是指斑美拉董事长余石容。余石容和斑美拉培训总监方小波、采纳品牌营销顾问机构总经理朱玉童等人先后登场,向台下的代理商们宣传介绍余石容个人“伟绩”、斑美拉部门构成、所获荣誉、产品功用理念特征以及营销规模等,言辞在记者听来具有极强的煽动性。
据介绍,被誉为“亚洲第一素颜女神”的余石容,除了是亚洲斑美拉养生机构有限公司董事长外,还是斑美拉生物医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同时还是亚洲斑美拉慈善基金慈善大使和干事长、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以及中汇医药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董事长。“两年时间,帮助10万人成功创富!成功打造100位千万富豪,1000位百万富豪。”发布会上,这样的宣传口号此起彼伏。
跨省追讨
“他们的手段就是诱导,一个会议就收六百块钱,但其实就是个招商会,讲完以后就让人签合同,老板每次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呀!”长隆会展中心门外,斑美拉一级代理商胡静这样对记者说。
围绕在她周边这些大部分来自外省的斑美拉代理商告诉记者,有的最早从2017年3月起便向公司董事长“余石容”私人账户打款,却一直迟迟未能拿货。直到去年5月,才开始以散装的形式陆续拿到了斑美拉第三代产品,并开始销售。8月,代理商陆续收到顾客反馈,称使用产品后出现了大量“返黑”现象,皮肤因无法排出毒素而变黑变暗,甚至蜕皮、溃疡。
由于斑美拉实行的是代理分级制度,代理商没办法与公司直接接触,只能对接自己的上级。胡静告诉记者,在刚出现“返黑”现象时,斑美拉曾让他们给客户派发排毒液,至于这些排毒液的成分与作用原理,他们均不清楚。
“刚开始发了一瓶50ml的排毒液给我们,但是客户那边反映回来的恢复效果还是不明显,后来公司又换成了三瓶15ml的排毒液,依然解决不了脸黑的问题,再后来又换成了两瓶25ml的排毒液,仍然没用!”已投资近130万的特级代理廖嘉告诉记者。对此,斑美拉最先的解释是,第一批排毒液浓度调低了,“后来,公司要我们给顾客使用保养精华,但是市场的反馈是,再一次出现了大量返黑现象。”
从去年8月开始,这些来自重庆、贵州、广州团队的斑美拉代理商开始感受到巨大压力,大量下级代理和顾客都找他们退款退货,甚至索赔,涉及昆明、贵阳等多地,“在整个贵阳、云南市场,起码有上百个代理都有类似情况。”廖嘉说。
经过多次“售后指导”后,胡静逐渐意识到公司给他们配的所谓排毒液、保养精华根本无法解决返黑问题,更甚者,部分代理更发现自己手上的斑美拉第三代产品居然已经是注销产品。“产品在七月份没有备案的时候就提供给我们到市面上卖了。”一位代理商说。
疑窦丛生的产品
记者根据怀疑有问题产品上的备案编号,在药监局备案系统上查询发现,该产品在2017年8月7日正式备案,但在当年12月20日已被注销。这样的产品仅这20多个赴穗追讨的代理商就购入了827套,市值达800多万元。
这些斑美拉代理提出要么把问题产品更换,要么直接退货。在斑美拉广州“发布会”的前一天,他们找到公司的特级代理(特总)进行谈判,但回应只有:“已经把你们的问题反映到公司,公司会开会处理你们的问题。”
“斑美拉公司它没有退货这一说,排毒肯定有排毒反应、修复反应,每个人体质、肤质不一样,排毒千人千个样。”特级代理如是称。谈判从中午一点持续到晚上六点,董事长余石容始终没有露面,代理商把诉求记录在案,但代表斑美拉公司谈判的特级代理只答应换货,退货则免谈。
随后,记者查阅工商登记资料发现,“斑美拉生物医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注册法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均为余石容,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余石容以货币出资方式认缴1998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至2037年11月20日。记者还发现,2014年7月余石容曾以法人、股东和高管三重身份注册过一家名为“桂林不一斑化妆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如今已是注销状态。
记者注意到,斑美拉生物医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有一名监事叫闭何成,而中汇医药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闭何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18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当时名为“广州斑玫拉化妆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19日改为中汇公司。去年9年19日,中汇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
据广州斑玫拉的企业登记信息显示,2016年该公司股东除了闭何成,还有另一位名叫“余寿敏”,两人分别认缴出资99万元和1万元,认缴出资时间竟为2078年12月28日。记者暂时无法确定“余石容”与“余寿敏”是否有关系,但可以肯定的是,自2016年5月至今短短不到两年时间内,一个以余石容、闭何成为核心的“斑美拉”朋友圈生意疾速扩张。据余石容在21日的发布会上透露,斑美拉目前的“股东特总”数量已经增加至32位,并计划向市场推出新品牌“容玺”。
发布会上,斑美拉培训总监方小波声称,“2017年斑美拉取得了华佗传人的授权,将华佗中医秘方作为产品研发技术,引入产品研发当中,开发出新的产品系列。”但记者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发现,目前“容玺”系列产品的生产厂家为“广州甲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而查询斑美拉相关产品的时候,则出现了“广州市大家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信息。
随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广州市大家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厂现在仍在生产斑美拉产品,与斑美拉是代工关系。“他们根本没有自己的工厂,全是代工,跟招我们进去的时候说的完全不一样。”一位维权代理商说。
发布会上,余石容还表示公司正在健全管理组织,在董事长之下设立了培训部、售后部、秩序部、公关部、会务部和群管部六大部门。但曾在斑美拉内部工作过的特级代理廖嘉告诉记者,斑美拉在桂林所谓分公司只是一个小民房,“里面只有几个财务,什么部门都没有。”
微商还是传销?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微商市场交易规模3287.7亿元,预计2019年微商规模将达到近1万亿。微商市场规模庞大,目前国家对化妆品经营销售(包括线上、线下销售)没有实施许可制度,但作为化妆品经营者,应当进行商事登记,确保经营产品的合法及来源可追溯。
今年3月9日,北京市消协发布了《2017年微商行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由于法律缺失、消费者维权无门、卖家销售假货的机会成本较低,造成微商市场“三无”产品偏多、虚假宣传等。品质无保障、消费者维权缺失和监管困难成为微商行业的发展痛点。
“微商最大的问题来自于风险,对市场管理的失控。”世界华人直销大会执行秘书长胡军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微商与传销之间有所区别,但微商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和现象。
其中,产品品质不过关和夸大宣传是行业最经常发生的问题。胡军认为,若微商只靠模式的红利发展,而不是靠产品红利来发展,就可能出现传销化的倾向。
廖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去年3-8月,斑美拉公司并没有货,拖欠了大量代理商货品,但即便处于缺货状态,公司仍然到全国各地进行招商,“他们都让我们用空盒子招募代理,到后面都是从代理身上找钱。”
7-8月,货源持续紧张与招商迅速膨胀矛盾一触即发,廖嘉被召唤到公司所在地——广西桂林的一幢小民房中,帮助公司渡过难关。据廖嘉回忆,当时斑美拉公司内只有几个处理公司招商的财务,其余几位同样被临时唤来的特级代理与廖嘉的日常工作就是帮公司打电话给刚缴纳货款“入行”的代理们,“忽悠他们,说公司快有货发给他们了,实际上当时根本没有货给他们。”廖嘉表示,在这期间,斑美拉每天仍有高达130万资金进账,而130万在当时大概就是一个特级代理入行需缴纳的货款。
就相关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详细咨询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29日,广东省食药监向记者确认,“经查询,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6月及2017年12月收到2单相关投诉举报,主要涉及亚洲斑美拉美容养生机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为香港)及广州市大家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742)。”
投诉举报内容为,亚洲斑美拉美容养生机构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大家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套盒产品中,含有未备案产品以及销售产品中含有国家禁用物质等。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调查显示:广州市大家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SkinMirror。脸部靓肤套盒”中,没有“脸部靓肤液”、“脸部靓肤液”、“脸部亮肤液”、“斑美拉亮肤霜”、“斑美拉脸部排毒亮肤霜”等名称的产品,广州市大家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生产过上述名称的产品,也未委托他人生产过上述名称的产品。
“目前对微商、电商等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管方式主要是线上风险监测线下监管,主要做法是依据风险监测结果,购买网售产品中的高风险产品进行监测,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后,通知网售平台及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广东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胡军看来,根据最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食药监、质检总局,以及发改委、商务部底下的几个部门组建成新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后,将打造出更综合的执法队伍,打破过去各管各的分散管理模式,管理效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截至3月29日,追讨代理商仍未收到斑美拉公司对怀疑问题产品的处理反馈。对于在代理式微商模式下的退货退款问题,广东环宇京贸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平川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同时,广东省药监局提醒,目前网售化妆品是化妆品销售的主渠道之一,消费者要增强化妆品的安全消费和维权意识。一要购买合法化妆品,是否合法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查询购买化妆品的注册备案等信息否准确齐全;二要提高维权意识,不要轻信有关化妆品的夸大宣传,发现假冒伪劣化妆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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