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其中之一的,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1.《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放浓度和折算后浓度用哪个》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环保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放浓度和折算后浓度用哪个》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31788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