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平均工资是制定社保征缴标准的依据,随着各地陆续公布平均工资,其社保缴费基数也据此进行了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出现上浮。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2017年7月社保缴费标准 。
2017年7月社保缴费标准
一、各地社保基数上调,到手的钱少了。
6月底7月初,一些地区陆续根据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调整社保基数,比如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公布,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随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定了2017年7月社保缴费标准。
以在北京工作的小周为例,假如他的月薪从保持2.5万元不变,由于北京社保基数的上调,他缴纳的五险一金和公积金都会增多,到手的工资将由17090.54 元“缩水”至16780.85元。
此外,【南京】、上海、重庆、深圳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进行了调整,上下限均比2016年有所提高。如,2017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512元和3902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1695元和339元;重庆明确,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五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分别比2016年增加1324元和265元。
二、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并不代表每个人社保费用增加。
其实,2017年7月社保缴费标准公布后,并不是每个人的社保费都会增加。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上涨,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就不会增加。但是,对于少数工资收入偏高和偏低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随着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提高,这部分人的社保费则会增加。
三、工资偏低的职工要按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工资偏高的要按低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此前曾介绍,2017年7月社保缴费标准会出现工资偏低的职工要按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工资偏高的要按低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主要是因为统筹考虑了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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