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晚,格力电器(000651)宣布,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珠海)。同意珠海明骏以46.17元/股的价格转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总转让价格为416.62亿元。格力电器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公告称100%由珠海国资委控股的格力集团“积极实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优化治理结构,促进格力电器平稳快速发展。本次改革之后只有三大股东如下:

  格力电器在公告中表示,这是一个分散的股权结构,没有股东可以控制上市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因此,格力电器控制的方向引发了很多猜测。

  格力电器股权转让之所以吸引眼球,是因为格力电器本身是一家备受关注的上市公司,而公司负责人是网络名人企业家董明珠,所以关注度自然不低。第二格力电器股权转让赋予了国有企业混合改革样本的含义。这样一来,公众关注度就更高了。”

  根据合作协议,珠海明骏有权提名三名董事,但不能实现对董事会的实质性控制。同时,珠海明骏与其他股东之间没有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持股等安排。这也意味着股权结构改变后,格力电器从国有控股转变为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公司。

  此外格力电器股权转让计划明确规定,要求对方发布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的具体措施,意向受让方应帮助促进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改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格力电器股权结构本次改革,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会更加一致。

  根据该公告,珠海高燕等人同意,在此次交易的成交削减之后,股权激励计划应予以推广,在该计划中,上市公司一级管理实体认可的管理层和关键员工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的4%。

  12月3日格力电器宣布,珠海明骏表示,根据银行,提供的相关贷款承诺书,如珠海明骏就此次股权变更与其签订了贷款协议,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承诺在涉及分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积极行使股东表决权,或督促其提名的董事行使董事会表决权,尽最大努力使上市公司年度净利润的分红比例不低于50%。

  本次之后格力电器股权结构变为了无实际控制人的结构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被广泛认为是一种理想化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可以保证企业的稳定,实现长期稳定。由于股权高度分散,没有实际控制人结构,公司股东可以相互制衡,避免企业大股东的“一言堂”。目前已有200多家a股上市公司采用了无实际控制人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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