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法成本法,购买法和成本法的区别只有控股合并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一家企业对其他企业因各种需要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基本方法一成本法 和权益法。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的程序及抵消分录也有所不同。
合并财务报表的具体抵消分录的编制取决于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成本法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最终编制的合并报表的结果是相同的。成本法是指投资企业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成本法始终按取得投资日的原始成本记账,不随被投资企业经营成果或其他事项的变动而发生增减变动的一种会计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有三个特征:①“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始终按取得时的历史成本计价,一般情况下是一个常量,只有在企业追加投资或出售股份时,这一账户的余额才随之增减;②投资企业所记录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收到的被投.资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③除非被投资企业支付清算性股利,或长期股权投资发生了永久性贬值,否则,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不会受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变动的影响。值得说明的是,财政部在2009年6月1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规定,成本法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的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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