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股票股利的分录,发放股票股利企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股份数量和变化既不影响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股票股利意昧着同样的损益现在要由扩大或缩小了的股份规模来享有或分担。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企业应当在相关报批手续全部完成后,股票股利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股票股利上述变化发生 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某企业2011年和2012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65万元和770万元,2011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400万股,2011年4月1日按市价新发行普通股80万股,2012年7月1日分派股票股利,股票股利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4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假设不存在其他股数变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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