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新乡银监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叶岷,该分行存在贷款转存款,贷款贸易背景不真实;未按规定监督贷款使用情况,部分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贷款调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

  新乡银监分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一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号)第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授信风险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罚款3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7月24日。

1.《 中国银行新乡分行因三项涉贷违法违规事实被罚30万元》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 中国银行新乡分行因三项涉贷违法违规事实被罚30万元》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57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