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地点。
浙江温岭男子连恩青对手术结果不满,杀人,造成医院医护人员一死两伤,震惊全国。今年1月2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连恩青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下达后,连恩庆提起上诉。今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并在其官方微博“田萍之江”上进行了直播。
一审法院:连恩青犯罪负全部刑事责任
一审期间,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连恩青于2012年3月18日至3月26日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鼻部手术。连恩青多次向医院投诉,多次去其他医院就医,都没有任何进展。
2013年10月25日上午8时20分左右,连恩青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锤子和尖刀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袭击医护人员,造成1死2伤。经过司法鉴定,连恩青作案意识清晰,作案动机现实,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负全部刑事责任。
2014年1月2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连恩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连恩青不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嫌疑人声称脾气温和,杀死医生只是为了引起注意
今天上午9时30分,在浙江省高级法院刑事法庭,被告人连恩庆被带上法庭。他戴着眼镜,穿着白衬衫,精神饱满。
检察院问连恩庆为什么要杀三个医生。连恩青道:“我要把这件事闹大,杀人来关注。”
至于他自己的性格,连恩青说他和父母姐妹关系很好,“我的脾气一直很温和”。
据了解,连恩庆上诉有五个理由:一是原审未发现犯罪动机;二是手术过程中医院有故障;三是医院对投诉的处理和后续处理存在断层;第四,同德医院的鉴定意见缺乏事实依据;第五,请求减刑。
辩护人认为,被告使用暴力手段是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被告与医院之间的矛盾,彻底解决医患纠纷的关键是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希望法院本着少杀多慎的精神,给连恩青从轻发落。
被告坚持认为没有必要重新启动精神病学评估程序
“你说你没有精神病,但你在上诉中提到你要求重新启动精神鉴定程序。这是你的真意吗?”法庭上,审判长问被告人连恩庆。
连恩青说,不,他不需要重新鉴定。
连恩青说,因为鼻子不舒服,去过椒江中医院两次CT,去过台州医院、杭州、上海等医院CT。
但他认为这些片子都是假的,省内医院和上海医院通过医疗网络串通在一起掩盖事实。并坚称自己没有精神病。
对此,辩护人表示,连恩青一直认为术后拍的CT片是假的,这也反映了他的偏执,要求法院重新评价连恩青的刑事责任。
连恩青说他没有精神病,没有所谓的空鼻病。本案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与事实不符,在处理过程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检察官建议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审查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连恩青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应予维持。连恩青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巡视员说,连恩青希望通过杀人把事情闹大,引起了足够的重视,动机现实,有预谋有计划地提前准备工具进入医院作案,体现了连恩青良好的识别和控制能力。按照精神病学的标准,只有强烈的强迫症状才能减轻刑事责任,但本案是一般症状,不应作为减轻刑事责任的依据。
此外,督察还认为,连恩青故意杀人罪特别残忍,其行为导致一死一重伤一轻伤,给广大医务人员带来了沉重的阴影。有人建议法院维持原判。
主审法官最后宣布,案件将由司法委员会审查并提交总统讨论,案件将在另一天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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