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17日,广东水电第二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该参加会议的董事有1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有15人。监事会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审查了通知中列出的问题,并作出以下决议:
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任命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范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11月21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的《广东省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宣布。
广东水电二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0日
附加
范先生简历
樊,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第八工程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全资子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水桃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岳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法定代表人。
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最近五年内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或涉嫌违法违规被司法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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