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2018年5月30日,合肥欢乐岛内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年轻女子在体验“空中飞人”滑索项目时,从高处平台坠落,不幸离开人世。那么此事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近日,该项目操作员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受审,疑点被一一揭开。
女子玩“空中飞人”项目坠亡
起诉书显示,2018年5月30日10时30分左右,安徽欢之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滑索项目操作人员被告人杨某军,在被害人赵某梅及其朋友高某红来到该项目起始平台后,违反操作规定,未按照滑索操作规则为游客讲解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被害人赵某梅双手握住该滑翔吊具的吊绳准备乘坐时,被告人杨某军未制止被害人赵某梅的行为,便前往操作间启动回收装置的电源按钮,回收左侧的滑翔电源吊具。
由于东西滑道共用一条回收钢索,当回收东边滑道吊具时,西边滑道的滑翔吊具在尚未解开的回收挂钩带动下,向前移动,导致没有穿戴好安全带的被害人赵某梅从滑翔吊具上坠落至一楼平台。
事故发生后,高某红随后拨打110和120,经120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被害人赵某梅已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赵某梅符合高坠致多脏器心脏、脾脏、肝脏、肾脏破裂合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安徽欢之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为向被害人家属赔偿115万元,并取得谅解。
操作员操作不当致悲剧发生
“当时我去打开电源开关时,没有看到赵女士已经坐到了保险带座椅上,她没有系保险带。我开了电源开关后,她非常慌张,就从最高的位置掉下去了。”庭审现场,杨某某称,他不应该把电源开关打开。
杨某某称,规定需要关闭的安全防护栏,他常年都是打开的,“安全防护栏在上班操作期间都是打开的,这样方便我来回取挂件,往返方便。如果这个安全防护栏是关闭的,那么游客是不会掉下去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军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杨某军操作不规范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项目单位没有严格按照项目岗位要求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被害人在乘坐时缺乏安全意识也与事故的发生有着密切的关系。且被告人无犯罪前科,本次犯罪是初犯偶犯,应当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于缓刑。
本案当庭未宣判。该案没有在法庭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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