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个15岁女孩骑自行车撞宝马后和车主私通,但三年后发生的事情让全家人心惶惶。
王女士的女儿今年还不到18岁,却以打官司告终。原因是三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在三年前,2017年11月17日,莱西市威海路。王女士的女儿小臧,15岁,逆行与一辆宝马汽车相撞。店主也是一位女士,姓赵。报警后,她看着孩子年纪不大,不想追究。
业主主动承担责任,王女士非常感激。她以为一切都会结束。没想到三年后,她突然接到法院传票,保险公司要追回车损费3.5万元。
本来出事后,双方私下协商,匆匆离开。没人拿到责任状。车主找保险公司赔偿时,保险公司查了一下:王女士女儿逆行,承担全部责任,拒绝赔偿。车主别无选择,只能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败诉赔钱,转身起诉王女士的女儿及其监护人。
业主赵女士,烟台人。她说事故发生时,孩子正在逆行。她无法避免撞到电线杆,车的镜子、保险杠和右前轮都受伤了。当时在交警队,我确实跟王女士说过,孩子小,不想追究,人没事就好,所以她承担了全部保险责任。但保险公司只认可事故责任证明,她也没办法。
现在,18岁以下的女儿成了被告,这让王女士非常无法理解和接受。
大家准备在一次小交通事故中安顿下来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
事故责任证书应妥善保管
必须取得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今后证明事故责任最重要的证据。证书必须由双方签字,也必须由交警签字,并加盖交警队公章。没有公章,其法律效力就有瑕疵。
在私下谈判中保留证据
如果不报交警,双方只私下协商,那么在协商过程中一定要保存好视听证据,越详细越好。我们达成协议准备赔偿时,付款方要注明转账金额和转账原因,收款方要开具收据。双方签字按手印,拍照保存,有条件的复印。另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碰撞地点、双方车牌、保单号(纸质和电子保单都有号)、驾照号等等证据也要不厌其烦的全部收集。
走正规流程,尽量不要私人化
其实我们处理事故还是报警比较好。一般来说,当我们通过正常的正式流程时,不会有遗留问题。另外,有时候我们觉得从划伤的表面看是没有问题的,但实际上车辆已经受了暗伤,需要拆坏的表面才能看清楚。所以,如果没有特别的办法,不建议选择这个选项。当时比较麻烦,后来就比较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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