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先生说:“翻译的最高境界就是让原作‘转世’,身体变了,但精神姿态还是一样。”
你看过很多翻译,但今天介绍给你的三句话是我见过最好的,也是知乎里赞得最高的三句话。这些句子有“轮回”的感觉。
01
完全对称
原文:在我看到厄尔巴岛之前我是能干的。
这句话很特别,每一个字母都完全对称。
据说这是拿破仑被流放到厄尔巴岛时说的话(虽然不清楚拿破仑为什么说英语),其中ere是“before”的古英语形式,所以整个句子的意思是:
在我见到厄尔巴岛之前,我是能干的。
在我看到厄尔巴岛之前,我可以做任何事情。
虽然上面的翻译没有错,但是原句巧妙的结构并没有体现在翻译中。
所以许渊冲先生翻译为:不到俄罗斯岛我不会失败。两组近音词(“小于”“失败”“俄”“我”)首尾呼应,词句极其精妙,极大地还原了原文中的韵味。
但这还不是故事的结尾。马红俊先生还给出了另一种翻译方法:迷失的岛屿和迷失。翻译出来的中文和原文一样,每个字都完全对称,这个精致的结构保留下来。多么精彩的翻译!
02
重复,重复
原文:老虎!老虎!在黑夜的森林中燃烧。
这句话出自威廉·布莱克著名的抒情短诗《老虎》,对于懂英语的中国人来说,这似乎是两行过于简单的词。有人把它翻译成以下两个版本。
第一版
老虎!老虎!你金色辉煌,
林莽像火一样照亮了夜晚。
版本2
老虎!老虎!你光芒四射,
森林在夜晚闪闪发光。
版本1:没有抓住原文,“金”加的理所当然,“林莽”是为了押韵,“点亮”森林是布雷克没有提到的。版本二:就是把原文当成打油诗。
两个版本都缺了原诗的烧,森林上f的大写,夜晚上n的大写。
你可以考虑一下。如果只是辉煌灿烂,那黑为什么不说辉煌灿烂?
如果只是夜晚的林莽,为什么布莱克说的是夜晚的森林而不是夜晚的森林?布雷克为什么要大写?
缺少的只是最关键的部分。因为布雷克是一种象征,而不是隐喻。
张赤恒先生抓住了这句话的特点,将其翻译成:
老虎!老虎!火焰燃烧
在黑夜的森林中燃烧。
03
微妙的和解
原文:在我身上,老虎嗅着玫瑰..
这句话出自当代英国诗人西格弗里德·萨松之手。
如果一行诗能代表一个诗派,我说这一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
因为它具体而微妙地表现了许多哲学家说不清楚的东西;它表现了人性的两种相对本质,但同时也表现了这两种相对本质的和谐。
如果你把这句话翻译成:
"我心里有一只老虎站在花的旁边."
这样会显得平淡,不能体现原诗的意思。
所以,余光中先生把这句话翻译成:我心里有老虎嗅玫瑰。(听到鸡皮疙瘩,很多生动的句子仿佛看到了这一幕)
老虎象征着人性的一个方面,玫瑰象征着另一个方面,“好闻”只是象征着它们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和谐统一。
看了上面的翻译,感觉很棒吗?
其实翻译对学者的中英文文学造诣都有要求,既要符合原文的意思,又要通俗易懂,还要充满意境。
要达到这个水平,需要不断的学习和训练。我相信总有一天,赞的翻译会从你手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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