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石、陈、三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核心提示去年7月,一起绑架谋杀案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据报道,为了勒索钱财,2008年10月14日,一犯罪团伙在平顶山市绑架了一名检察院工作人员,强迫其强奸并勒死另一名女性人质,然后拍下照片放回原处。昨天上午9点,该案公开宣判。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庭长郭宝珍宣判后,将师、陈、三人押至刑场执行死刑。根据省高级法院的最终裁决,涉案的八个犯罪团伙中的其余五名罪犯被判处12年至死缓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这起重大绑架杀人案的审判宣告结束。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平顶山市公安局的许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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