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星岛日报》18日报道,引发特区政府修改《逃犯条例》的“陈案”犯罪嫌疑人陈将于23日出狱。报道称,陈对案引发的“修法风波”感到愧疚。他说如果最后去台湾省投案自首,希望这件事早日了结。
陈对案的审查:
2018年2月,台湾省发生一起谋杀案。死者潘小英是香港籍犯人陈的女友。
陈在被怀疑杀害潘小英后独自返回香港,并于去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逮捕。这一事件被称为“台湾省杀人案”,或称“陈案”。
因为事件发生在台湾省,香港和台湾省之间没有“引渡条例”。因此,香港公民陈不能以“故意杀人罪”定罪。最后,陈因洗钱被判处29个月有期徒刑。
特区政府原本计划修改《逃犯条例》,将陈引渡到台湾省受审,但以失败告终。香港一些暴徒以抗议《逃犯条例》为理由,进行了长达4个月的暴力破坏活动。造成蝴蝶效应的凶手陈,将于10月23日刑满释放。
9月,案件改判中的“生命终结”,意味着“台湾省杀人案”面临“无止境”。然而,台湾省“司法部”17日发表的讲话提出了陈能否在台湾省再次受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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