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11月20日,“中国达克·金”张洪波,德州前首富,在被逮捕三年半后,在德州德城区人民法院受审。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洪波犯职业侵占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骗取贷款和承兑汇票罪、挪用资金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罪等五罪。
“中国达克·金”张洪波受审
起诉称,张洪波利用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的职务,非法将公司资金486.1307万元据为己有,用于购买房地产和为亲属支付项目费用。
2009年5、6月,中国工商银行青云支行赴中澳集团拓展信用卡业务。被告张洪波决定申请信用卡套现。在养鸭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中国工商银行青云支行办理了透支额度5万元的851张信用卡。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中澳集团通过我们的P0S机共套现约2.1亿元,作为我公司的营运资金。
此外,张洪波还被控在其担任中澳集团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期间,通过其账户及公司会计张某某账户挪用公司资金共计4346.9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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