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食盐,在传统中国,盐税是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从汉武帝时代开始,就实行盐铁官营制度,国家垄断利薮。

明清两朝的食盐专卖制度与前代有点区别,就是所谓的“纲盐”制度,也叫榷盐制。具体的办法是,由政府向指定的盐商发放贩卖食盐的许可证一一盐引,商人凭“引”到指定的地方取盐,然后到指定行盐口岸贩卖也就是说,盐商贩卖食盐,必须持有盐引。盐与引分离或伪造盐引,即以贩私论处,罪至死刑。

按照典章制度层面的处罚规定来看,确实吓人,但是国家垄断意味着利润巨大,在高额利润的面前,历朝历代都不乏贩运私盐的走私贩。私盐贩子做大了就叫盐枭,历史上把唐朝帝国打得支离破碎的黄巢就是盐枭出身。

明代的纲盐制度始于万历四十五年,清代沿袭之。清王朝前期的国家控制能力较强,民间盐枭很少有势力极大的,但是,到了嘉道时代,尤其是道光时代,政府治理能力江河日下,很多盐枭集团势力膨胀,甚至威胁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一心求治的道光皇帝对此也是无奈······

道光时代,江苏地区出现了一个庞大的私盐集团,首领叫黄玉林。这位黄玉林本系湖南人,跑船为生,后来在江苏仪征干起了食盐走私,被缉私官兵抓住了,判了流放,但“在配逃回,复贩私盐”。没想到,重操旧业的黄玉林事业做的越来越大,其贩私规模之大,数量之多,几乎达到了无与伦比的地步。

黄玉林以江苏水路要冲,同时也是淮盐的集散地一一仪征为贩私根据地,以仪征老虎劲地方水码头为汇聚运筹中心,以湖北、江西两省交界的阳罗、篮溪地方为屯私发卖之处,开展规模庞大的贩私活动。

黄玉林麾下的贩私船只规模大、数量多,“大者沙船,载数千石,三两连墙,由海入江;小者猫船,载数百石,百十成帮,由场河入瓜口”,因此每次运送私盐以数百引计。

不仅如此,黄氏集团的武装力量也不容小觑,他的贩私船上“器械林立”,以致“辘护转运,长江千里,呼吸相通,甚则劫掠屯船转江之官盐,每次以数百引计”。不但自己走私贩私,还敢抢劫官盐船,这胆子不是一般的大,实力强嘛!

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厚黑盗商,黄玉林还深知对官府不能一味蛮干,必要的贿赂和收买是不可或缺的!黄玉林还与官府相勾结,“各路关隘,俱有贿属巡役,以致明目张胆,任其往来“。

黄玉林集团之所以敢于如此毫无顾忌地进犯官盐引地,大量贩卖私盐,一方面他有强大的武装力量作后盾,但更为重要的是,原本应该是打私防私的盐务官员竟然演变成了他们的保护伞在这场官匪勾结、狼狈为奸的游戏当中,最终受害的当然是朝廷。

朝廷失去的不仅仅是威信,同时还有经济上的损失,盐税是清政府的第二大税收来源,象黄玉林这种大规模的私盐贩卖方式,必然会对清政府的财政收入构成威胁,更何况“以贩私而论,亦不止黄玉林一起”。

黄玉林集团引起了远在北京宫廷的道光皇帝的重视,他不断发出上谕,给两江总督蒋攸銛施压,命他尽快破案,“总期将黄玉林一犯先行拿获”,并“严究党羽,尽绝根株”.。

皇帝一句话,总督跑断腿。蒋总督想的不是武力消灭黄玉林集团,他知道黄氏集团势力强大,唯恐难以通过武力手段将其制伏,经过权衡考虑后,决定采取招安的办法智取黄氏贩私集团要犯。

在蒋总督看来,这是权宜之计,他也希望能招安黄玉林,为己所用。黄玉林“熟习贩私路径,又与袅徒相识”,如果黄能招安,那肯定能影响一大批盐袅“改恶从良”。

一开始,两江总督蒋攸銛的办法也奏效了,黄玉林真的带着部下向官府自首,还帮着官府抓捕其他盐枭。道光十年六月,在黄氏的配合下,官府破获了一起大案,一次就缉获袅贩李玉良、李乔周、散正标、张二、顾允王三等12名,大小船11艘,并在各船起出私盐170包,及一批枪刀火药等武器随后盐袅不断自首,“有业者170名,无业者243名”.。

事情真的这么美好吗?真的如蒋攸銛所想吗?非也!

两个月后,黄玉林再次反叛,重新干起了武装走私,还主动进攻官船!原来人家黄玉林投诚归顺不过是缓兵之计,缓过来了,自然还会反了!

陶澍

道光皇帝因此勃然大怒,下旨将蒋攸銛革职问罪,并责令新任两江总督陶澍重新办理此案。最后,朝廷费了很大力气,终于将黄玉林集团消灭,并且拿获首犯黄玉林,将其正法。

黄玉林集团被消灭了,但是食盐走私问题并没有终结,究竟是制度的问题,还是治理的问题呢?大清朝犹如一位有着恶性肿瘤的病人,可怕的是肿瘤并不止一处!

丧钟何时敲响,丧钟为谁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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