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的朱女士今年47岁。她在一个多月前怀孕了,这对朱女士来说是个好消息。然而,就在几天前,当地一家医院的做法让朱女士的家人无法接受。
40多天以前她得知自己怀孕了,一家人都很开心,8月底,她联系了萍乡汉和医院的一位医生,医生给朱女士开了些孕期调理的药,朱女士拿着处方到汉和医院药房取药,问题也就出在这里。40多天前,她得知自己怀孕了,一家人都很开心。8月底她联系了萍乡汉和医院的医生,医生开了一些孕期调理的药。朱女士拿着处方去汉河医院药房取药,问题就出在这里。
地屈孕酮片主要用于解决孕妇孕酮不足的情况,医生开具的处方上看到,这药的用量为每日两次,朱女士手里拿到的“优思明”,学名--屈螺酮炔(que)雌醇片,适应症为女性避孕,朱女士说,当时她并没有仔细查看处方上的药和实际到手的药是否一致,因为她相信医院不会出现这种错误。拿药之后,朱女士按照医嘱,也就是地屈孕酮片的用量,一日两次服下了“优思明”。曲笛黄体酮片主要用于解决孕妇黄体酮缺乏的问题。根据医生开的处方,这种药的剂量是一天两次。朱女士得了“优思明”,学名——阙雌酮片,主治女性避孕。朱女士说,她没有仔细检查处方药是否与实际药物一致,因为她认为医院不会出现这种错误。朱女士服药后,按照医嘱每天服用两次“优思明”,即曲笛黄体酮片的剂量。
也就在这个时候,朱女士才发现自己吃错了药。直到记者采访时的9月8号,朱女士还在萍乡市妇幼保健院,等待医院的检查结果。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2007年出台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药师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处方和药品为“四查”中的两项,药师对药名、剂量、规格、用法必须核对。那么汉和医院的药房调剂药品是怎么出了错呢?就是在这个时候,朱女士发现自己吃错了药。直到9月8日记者采访时,朱女士仍在萍乡妇幼保健院,等待医院的检查结果。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2007年颁布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药师配药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处方和药品是“四查”中的两项。药剂师必须核对药品的名称、剂量、规格和用法。那么汉和医院的药房是怎么配药出错的呢?
医院院长黄小玲告诉记者,发放“优思明”给朱女士的工作人员也是名孕妇,而当天负责“四查十对”的负责人不在场。医院院长告诉记者,给朱女士分发“优思明”的工作人员也是孕妇,“四查十双”负责人不在场。
黄小玲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探望了朱女士,并且在医院内部进行了整改,而对于朱女士一家来说,最关心的就是服用这种避孕药,是否存在生育隐患。对此,院长表示她也在查询一些文献,咨询了一些相关的专家,但至于有没有影响,他不敢保证。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到医院看望了朱女士并进行整改。对于朱女士的家人来说,他们最关心的是服用这种避孕药时是否有生育危险。对此,院长表示,她也在查询一些文献,咨询一些相关专家,但他无法保证是否有影响。
朱女士家人提出,医院方面必须组织专家对朱女士这次生育进行风险评估。9号上午,朱女士家人告诉记者,医院方面表示配合,目前仍在就相关细节进行协商,另外,朱女士一家也将情况向当地的卫生部门进行了投诉。朱女士的家人建议医院应该组织专家评估这次分娩的风险。9日上午,朱女士的家人告诉记者,医院已表示合作,仍在协商相关细节。此外,朱女士的家人也向当地卫生部门投诉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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