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收到了一封特殊的信。之所以特别,是因为发件人是医院调查的职务后犯罪嫌疑人,年纪很大,来自监狱。他就是原省监狱管理局能分局局长曹武顺。
“我是一个犯了错误的70岁老人。我还是不能照顾好自己,对健康也不抱希望。但是,检察官鼓励我,生而为新,喜而为悲。我把他们当做东营唯一的亲人。在你爱的人面前,你就不能说心里话吗?”
近年来,东营检察机关坚持“文明司法、规范办案”的理念,不仅加大了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还下发了“温情卡”和“缓刑令”,特别是曹武顺贪污受贿案的圆满结案,让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尺度,尝到了司法的温度。
办案不罚,尊重人格可以换来信任
2014年11月21日,当原省监狱管理局李能分局局长曹武顺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时,东营市检察院反贪局警官齐永峰万万没想到,十八大后他会与这位副厅级干部和山东监狱“第一老虎”有交集。
“头发花白,身体很不好。”回忆与曹武顺的第一次接触,齐永峰说:“我们是在今年3月13日逮捕他的。当时,他患有心脏病,并患有心肌梗塞。十年前他做了搭桥手术,现在桥血管出了问题。”
既是嫌疑人,又是“病号”,给侦查人员带来很大压力。
“接这个案子需要勇气和能力。”齐永峰笑着说:“这就像考试,两者缺一不可。”这个团队,以利津县医院反贪局为团队,以省市级医院的自查力量为补充,期末考试当之无愧“A+”。
“为了保证曹武顺的身体状况,稳定审判时间,我们联系了相关部门,设立了监管区,配备了医护人员,按时进行救治。”工作人员介绍,“考虑到他患有心脏病,每天心绞痛频繁,我们还提供了可口的饭菜和空保暖,稳定了他的病情,保证了试验的平稳快速进行。”
正是对嫌疑人人格的充分尊重促使对方全力配合办案。记者注意到,曹武顺的信中提到了三个让他感到温暖的小细节。“某检察官来监狱前买了一套棉衣。有的专门为监狱做了软笔,帮我回忆事实。有的还用自己的胡须刀让我刮胡子...我把审问我的三个检察官当成东营唯一的亲人。我还能在亲戚面前说心里话和犯罪事实吗?”
犯罪嫌疑人在庭审中的供述和配合只是获得“A+的第一步”。“不管金额和时间,每次犯罪嫌疑人交待受贿金额,都要一一查证。”办案人说:“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动机,拿在哪里,什么方法,什么目的,没有证据,都要调查清楚,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在这种严格的司法尺度指导下,办案检察官以白加黑、五加二的敬业精神连续奋战一个多月,终于查清了曹武顺贪污100万元、收受贿赂550.6万元的全部事实77次。
“我们处理案件不是出于惩罚,法律的惩戒功能是经过审判才实现的!”齐永峰感慨道:“总有人问曹武顺案为什么进展顺利。其实路很简单,你文明司法,你充分尊重对方的人格。自然可以换来嫌疑人的招供和配合。”
不是让更多的人进来,而是让更少的人进来
实现“A+”的第二步,离不开公诉部门的表现。
“为了保证整个案件的证据导向,我们在案件侦查阶段按照规定提前22天介入,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依法会见权。”本案检察官、东营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关娜表示,22天的时间甚至在全省都是罕见的。
一个好的公诉,不仅仅是一堂控诉课,更是一堂精彩的普法课。“在公诉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求发挥好公诉和控告犯罪的作用,还要强调其教育和普法功能。”关娜告诉记者:“毕竟,我们的目的不是让更多的人进来,而是让更少的人进来。”
起诉书称,2002年至2012年,曹武顺利用职务之便,知道自己的妹妹曹谋云因承包李能集团的工程而获得了集宁供水集团下属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奖项,至今仍将工程承包给该公司,其妹妹共获得86.9万个奖项。
在曹武顺案的审理中,如何定性这86.9万元一度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钱的本质是正常的奖励还是贿赂,关键不在于给钱的方式是公平还是偷偷摸摸。”该案检察官解释说,“在曹武顺知道的前提下,他还是通过奖励妹妹来招项目。即使奖励政策确实存在,也不会影响受贿罪的定义。”
此外,细节的考量也是满满的庭审。记者了解到,考虑到曹武顺的身体状况,他可能无法坚持长时间的庭审,所以控辩双方在预审会上解决了大部分问题,只把核心论点放在了庭审上。
“警务人员在办案中体现的文明司法理念、严格执法态度、规范办案作风和人文关怀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称赞。”司法部长张爱军感慨地说:“真诚教育、关爱、帮助犯罪嫌疑人,是司法文明的重要内涵。既是办案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大家今后努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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