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酷刑是什么 古代十大酷刑种类宫刑 满清十大酷刑
中国历朝历代刑罚都很多,其中就数满清的最残忍,最血腥。满清十大酷刑是中国封建时期(清朝)审问犯人所用刑罚。 刑罚,本来是威慑和打击犯罪分子的一种有效手段和不二法门,所以在历史上,各个王朝的中央政府都很重视刑律的编写和修订工作。但是在人治和专制色彩浓厚的古代。
刑罚这个名词往往被人为的扭曲加工成酷刑,成为刻意摧残人性,满足某些统治者残忍、变态心理的工具。
所列举的只是历史上千奇百怪的酷刑中极少的一部分,实际上,类似的酷刑是层出不穷,举不胜举。酷刑虽然不列入正式的法律条文,可是在封建王朝的司法实践中却屡见不鲜,甚至习以为常。我们可以总结说,发明酷刑的基本原则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创新酷刑的中心理论是“没有最酷,只有更酷”;实施酷刑的指导思想是“求生不能,速死不得”。由此可见,极权社会的“优点”之一就是直接激发了一些特殊人才非同一般的创造力,想像力和血腥暴力。
古代的刑法可谓千奇百怪,手段极其残忍。从名目上来讲就有笞杖、鞭扑、枷项、宫刑、刖刑、割鼻、斩首、腰斩、梳洗、剥皮、烹煮、绞杀、凌迟、车裂等多种名目。在这些刑法之中,如笞杖、鞭扑等一般情况下只会使人受些皮肉之苦,一般不会要人性命。有些刑法会使人致残。有些刑法可以使人痛痛快快地死去;而有些刑法则会先把人折磨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才让其死去。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刷洗,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史上最残忍最变态最不人道的酷刑:中国古代酷刑是指在我国的古代,因为君王的残暴,发明了许多鲜为人知的酷刑。
史上最不人道酷刑生埋
史上最不人道酷刑生埋
活埋
活埋,将人活活埋入土中,按照土的压力,当埋至人胸口时因为压力人无法呼吸将窒息而死。
晋潘岳 《西征赋》:“ 秦始皇 之为君也,倾天下以厚葬,自开辟而未闻。匠人劳而弗图,俾生埋以报勤。”《法苑珠林》卷五八:“一臣言,但随师所语,掘地作深坑而生埋之。” 宋 洪迈 《容斋续笔·秦隋之恶》:“ 始皇 葬於 骊山 ,下锢三泉,多杀宫人,生埋工匠,计以万数,天下苦其役而反之。”
古代绞刑处决美女图片
古代绞刑处决美女图片
绞刑
中国历史上,绞刑通常不是最低级的死刑。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为保留全尸,通常会要求自缢赐死或绞刑处死,而不是可能导致身首异处的斩首。但是绞刑是一个时间长的过程,受刑人会相当痛苦。
膑刑中的膑是指什么
膑刑
膑[bìn] 同“髌”,指膝盖骨。膑刑又称髌刑,古代肉刑之一,古代除去膝盖骨的酷刑。古代著名军事家大败庞涓的孙膑就曾受过此刑。
史上最残忍的酷刑贯鼻与贯耳
贯鼻与贯耳
贯鼻和贯耳是两种残酷的刑罚,使用铁链穿透鼻腔和耳朵,犯人会异常痛苦,并且由于铁链的长度,只能保持一个很难受的姿势。
夷三族是什么意思
夷三族系秦、汉时代之刑名。即凡犯特殊重罪,尤其谋反谋判谋大逆等十恶之罪名者,虽无犯意之联络,但基于政策上之考虑,处以诛灭三族之极刑,以收威吓惩戒之效。此乃亲属一体之观念在刑事法上具体之表现。依史记奏本纪说:‘文公二十年,初有夷三族之罪。’杨终传亦说:‘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可见夷三族首创于秦代之刑名。自汉取代秦后,汉高祖令萧何作九章之律时,有夷三族之令。至高后元年(西元前一八七年),鉴于该刑之残酷而加以废除。其后发生新垣平之叛乱。为惩治叛徒,不得不恢复三族之诛。汉初,彭越、韩信等诸名将受夷三族之刑。三族之范围,因时代不同,说法不一。仪礼士婚礼注说:‘三族限于同宗之久昆弟、己见弟及子昆弟。’史记秦纪张晏注则谓:‘父、兄弟及妻子。’史记秦纪如淳注则谓:‘父族、母族及妻族。’汉书刑法志之夷三族,乃依据张晏注之见解:‘孝文元年,诏丞相、大尉、御史,今犯法者己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收,朕甚勿取。’至于当三族之人,依刑法志,先黥、劓、斩左右趾、答杀之;其后,袅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之人,又先断其舌,故谓之具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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