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新冠肺炎肺炎患者张某某顺利康复,于2月11日出院。向医护人员表示感谢后,因涉嫌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机关立即带走。
1月17日至20日,张某某离开潍坊前往安徽蚌埠,途中共进晚餐。1月21号看医生咳嗽发烧。回到潍坊后,张某某拒绝配合社区调查。去医院的时候故意隐瞒自己的旅行史,出现在公共场合。“靠自己”,15人感染新冠肺炎肺炎,最小的只有1岁零4个月。探访医院全科68名医务人员和与他们密切接触的49名工作人员都被隔离观察,几个社区被划为"红区"。张某某被网友评为“潍坊毒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将于1月21日被国家卫生建设委员会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传染性较强。2月6日,“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惩治新型冠状病毒中影响防治肺炎疫情的法律和犯罪的意见》,规定新型冠状病毒中故意传播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定罪处罚:
1、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病原体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患者在隔离期满前拒绝隔离治疗或擅自离开隔离治疗,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的。
根据目前报道的内容,张某某的行为属于嫌疑人拒绝隔离进入公共场所,导致病毒传播的情形,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条件。
一旦定罪,张某某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严重,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主观上,张某某应该不是想故意传播病毒,造成今天这样严重的后果。当他面临严厉的惩罚时,他后悔了,因为他的法律意识薄弱。作为紧急情况,疫情提醒我们要警惕。法律意识淡薄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其严重后果不亚于疫情!
在大义面前听指挥,知道自己没有感染新冠肺炎肺炎,不要用刀尖跳舞,不要用愤怒刷存在感,以为严厉的惩罚离你很远。2020年1月26日,周村赵在未如实向社区报告行程的情况下,从湖北探亲下乡。多次不听劝阻外出,被公安机关依据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判处行政拘留五日。
在不听命令刷存在感的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防疫、隔离、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将以妨碍公务罪定罪和处罚。一经定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攻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新冠肺炎肺炎是人类和病毒之间的一场战斗,也是一个判断是非的战场。对于疫情的防控,“100人中,80人严加防范死亡,18人不在意,2人死无处不在。这2个人就放过18个人,让80个人白干活。”隐瞒病史会被列入社会信用和失信名单,会受到刑事处罚,可能会因为错过治疗期而死亡。何必呢?防疫不是小事。只有大家守规矩,不越界,守底线,才能赢得抗击疫情的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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