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重视、关心、支持基层的要求,进一步鼓励农村(社区)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为基层做贡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简章。(附件请从官网下载)
一、招聘计划
这次全市拟招聘乡镇(街道办事处)机构工作人员55人。具体用人单位及岗位名称详见《信阳市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村(社区、居委会)干部岗位代码表》(附件1)。
第二,申请人
目前我市在岗,连续担任村(社区)党委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等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一定年限。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4月16日,任期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6月30日。
职位一:现任我市值班的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年龄50周岁以下(1968年4月16日或之后出生),连续服务满3年。
职位二:目前在我市执勤的其他村(社区、居委会)干部,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16日或之后出生),连续服务满6年的,一般应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
在同一个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居委会)视为连续任职。
现任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不满3年的,可通过累计其他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任职年限,申请2级职位。
三、报考资格
(1)具有下列资格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作风扎实,业绩突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
5.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问题和综合协调能力;
6.有高中(中专、技校、职高等。)或以上;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考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
3.任期内,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重大责任事件”是指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党工委)及以上政府形成书面文字处理决定的责任事件);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组织尚未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四,推荐报名和资格考试
(1)个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县区委组织部确定推荐参加考试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需持有4月16日至22日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材料(均附2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电子照片(使用照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为1.3:1.6左右, 且字号为130 ×)并以附件3中填写的“登记编号”命名),向乡镇党政办公室(街道办事处)登记,并填写“信阳市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办事处)机构村(社区、居委会)干部。 《工作人员报名及考核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由信阳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员教育服务网于4月23日下午5时前,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党工委)将申请人填写的《报名考试表》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报县委组织部和管理区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县委组织部和管理区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查和综合分析申请人的能力和德才表现及工作表现,选择最佳人选参加考试。填写《2019年信阳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机构公开招聘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和《2019年信阳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机构公开招聘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人员统计表》(见附件4)。连同《报名及考试表》(附件2)、照片(含电子照片)、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官逐级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考试单位公章)等。,将于4月25日下午5点前报送市委组织部。
通过考试的推荐人选,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印制准考证,由县委组织部、管理区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向市委组织部领取和发放。
(3)资格考试贯穿招聘的全过程。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V.检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内容侧重于当前党和国家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农业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9:00-11:00。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工作知识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
(2)奖励积分
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满一年加1分;
担任村委会(居委会)和其他村(社区、居委会)主任的,每满一年加0.5分。
被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领导、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和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得15分。
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得10分。
表彰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延乡强村新教育计划”先进个人(全市十大村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奖项必须在任职期间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集体荣誉或表彰必须是担任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的人员。多次被表彰的不积累,以最高级别表彰为准,只发一次奖金。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具体加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解释。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者。如果实际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1,则对现有考生进行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面试考官组在进入体检、政审前使用相同面试问题面试的所有人的平均分。
面试是结构化的,满分100分。面试统一命题,同时使用相同的试题,具体考试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自行通知。
(4)考试总分
考试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成绩=原笔试成绩+加分。
不及物动词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分,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相关规定。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检查程序,政审检查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愿放弃招聘资格。以上环节出现职位空空缺的,由各单位党组织自行决定是否补缺。补缺的原则是按照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补缺。如果职位空在政审和调查期间空缺,将不会得到补充。
七.宣传与就业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单位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各单位负责在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县、区、行政区(开发区)人事部门会形成是否录用的建议。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由县、区、行政区(开发区)人事部门组织全面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和试用期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人员原则上应在原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由各级超编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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