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发生在象山区苍松路的桂林宝马女凶杀案有了最终结果
最高法院昨天批准将凶手绳之以法
图为王欣荣在法庭上。视频截图
12月2日,曾经轰动一时的桂林“3.03”宝马女谋杀案得到了最终结果。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抢劫杀害宝马司机的罪犯王欣荣下达了执行令。随后,王欣荣被带到警车上,离开法庭,被带到刑场执行死刑。
2014年3月3日,王欣荣因赌债被债主多次催债,他冲到桂林市象山区仓松路3号门前,关掉手机,坐在路边休息。此时受害者傅某驾驶一辆宝马X6越野车停在3号门前,王欣荣以车速过快被吓到为由责骂傅某。傅某回复,上楼办事。之后,王欣荣短暂地离开了,回到了他原来的地方,产生了抢劫的想法。当傅下楼开门时,快步走进副驾驶室,吩咐傅往前开。傅大叫“抢劫,救命”,用刀刺傅的胸部和腹部。傅受重伤,当场死亡。王欣荣逃离了现场。2014年3月10日,凶手王欣荣经桂林警方全面调查后被逮捕并绳之以法。
2014年12月19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欣荣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判决赔偿傅的父母和傅的女儿经济损失25,810元。王欣荣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今年5月1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王欣荣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2月2日10: 00,王欣荣出庭前在侧门与家人见面。随后,王欣荣被带上法庭,法官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批准了对王欣荣的死刑判决,剥夺了他终身的政治权利,并没收了他的所有财产。随后,王欣荣被带到刑场执行死刑。
被害人傅的哥哥在离开法庭后表示,历时一年多的案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凶手终于被绳之以法。他们的家人会来到傅的墓前告诉她这个消息,安慰她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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